無意中丟失蘋果4s手機,失主沒有報警反而與盜賊達成購買協議。沒想到“誠意金”付了,卻沒有追回自己被盜的手機。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20131024上午9時許,在常州市武進區某網吧通宵上網的陳某從睡夢中醒來。習慣性地摸索著自己的上衣口袋,陳某驚訝地發現手機不見了。意識到手機被偷后,陳某嘗試撥打了自己的手機號碼。接電話的是一名男子,該男子聲稱,想要拿回手機,只需要付300元的購買金。

 

看到自己的手機拿回有望,陳某放棄了報警的機會。在按照電話中男子的要求,向一指定賬號匯款100元后,陳某又一次撥打了自己的手機號碼。

 

電話的另一頭,失業在家的黃某心里打著另一番主意。因懶于外出打工,黃某常常經濟拮據。在花光積蓄又借債無門的情況下,黃某想到了在網吧偷竊的主意。這一次的蘋果手機,黃某本是準備立馬就出手賣掉的,但是既然機主送上門來,這“額外的現金收益”不要白不要。

 

庭審過程中,黃某表示:“我當時根本就沒想過還手機。”因為刷過機的手機賣價較高,所以黃某“只是想從對方那里騙點錢來付刷機費。”

 

支付了100元“誠意金”后,陳某與黃某完全失去了聯系。直到此時,陳某才反映過來自己被耍了,并向當地派出所報了警。

 

經查,20131月至10月間,黃某在常州市武進區的三家不同的網吧內,乘人不備,盜竊作案3起,竊得共計價值人民幣3130元的手機、移動硬盤等物品。

 

對于本案,武進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最終,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法官提示:遭遇犯罪侵害等情況時,立即報警是上策。心存僥幸、試圖私了,換來的往往不是事情的解決,反而可能是對自己的“二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