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糾紛是非多,如何維權?
作者:范昰彧 發布時間:2014-03-06 瀏覽次數:648
隨著大家生活條件越來越好,很多愛美人士開始關注自己的容貌,為了達到理想的效果,采用醫學手段進行整形美容也不再是稀奇事了。然而,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加入整容大軍,越來越多的機構提供整容服務,各種糾紛就開始不斷上演,甚至有極端的整容變毀容的案例出現。那么因為整容導致的糾紛該怎么維權?整容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算不算是醫療事故?姑蘇法院通過整理近年來幾起典型案例,帶大家一起來了解其中的一些問題。
割雙眼皮割出了癌癥!鑒定為醫療事故獲賠償
法官說法:
通過手術的方式來達到美容整形的效果,已經屬于醫學診療的范疇。因此,找一家資質齊全、手段正規的醫療機構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只有正規的醫療機構,治療中出現問題后才能做醫療事故的鑒定,如果是路邊“黑店”則日后很難維權。另外,即使是正規的機構,但只要是醫療,就難免有風險,那么在醫學手段整形美容時,就應當慎重考慮。而醫療機構也應當不斷提高業務能力,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務。
手術后效果不佳和醫院簽協議,來法院起訴被駁回
楚女士今年35歲,隨著自己年級慢慢變大,楚女士希望通過美容整形來保持青春容顏。近幾年曾多次去醫院通過醫療手段進行美容保養,可以說是一名資深人士。去年年初,楚女士得知市區某醫院來了一位韓國回來的整形美容專家,便前往咨詢。在專家的建議下,楚女士接受了“削骨”手術,希望能把臉型修得完美些。
手術很快結束了,但拆掉紗布后發現骨頭雖然削了,但完全沒有達到預期效果。找到醫生和醫院交涉,醫院認為這是術后恢復的正常現象,雖然沒有達到楚女士預期效果,但風險已經提前告知并由楚女士確認了。楚女士越想越不舒服,她認為這是一起醫療事故,醫院只是退還費用遠無法彌補自己的損失,最終還是起訴到了法院,要求取消協議并賠償。但因為楚女士沒有證據證明醫院在治療過程中存在醫療損害的情形或后果,法院審理后駁回了她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整形手術雖然是醫療手段,但和一般的就醫治療不同的是,它一定意義上也是一種消費。作為一種患者去主動要求的治療手段,往往會有一個預期的效果。這種預期和治療后實際效果之間存在的差距,也是大多數類似糾紛的重要原因。但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并不等同于醫療事故,如果當事人想通過醫療事故來要求賠償,依舊需要權威機構出具鑒定意見。此前的協議已經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原告關于賠償的主張因為缺乏證據,故被駁回。
沒有使用指定品牌,是不是以次充好還得看證據
法官說法:
同樣的,作為患者主動要求接受的醫療手段,患者既然事先明確指定了所用材料品牌,醫院擅自更改應當視為違約。但事后雙發的協議中,醫院已經進行了賠償并承諾承擔法律責任。至于醫院是否以次充好,判斷標準并不在于什么品牌,而在于產品本身質量。醫院使用的產品同樣有質檢證明,說明它“不次”,進貨單顯示兩者進價相差無幾,說明所謂知名品牌也不比它“好”,因此不能就因為使用其他產品就認定醫院以次充好,最終駁回了原告的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