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費那些事
作者:趙淑雯 發布時間:2014-03-06 瀏覽次數:492
這些年,愛過了,傷過了,分手了。彼此卻因為說不清理還亂的財產糾紛又糾纏在一起,使原本戀人成了仇人、冤家。
戀愛期的“借款賬”
宋媛媛與周忠國是大學同學,畢業后兩人一起來蘇州工作。宋媛媛家境不錯,很快就找了份穩定的工作,而周忠國只身一人在蘇州,家境貧寒。雖然兩人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卻因為女方家人極力主張周國忠做“上門女婿”而被擱置。一年后,周忠國回老家自己做起了小買賣,從此兩人分居兩地,感情也淡了。為了做生意,周忠國向宋媛媛借了不少錢,有的寫了借條,有的沒有借條。兩人感情破裂后,宋媛媛算算帳居然有20多萬元的債務,可是當她想要要回這筆前時,周忠國只承認借條上明確寫明的10萬元。最終,傷心欲絕的宋媛媛將前男友告上了法庭。最終,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周忠國同意返還15萬元給宋媛媛。法官提醒: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礙于情面,對方借款時就不寫借條。一旦起了爭執,就無據可依,損害自身的利益。
戀愛期的“饋贈賬”
王剛和李靜在2010年經朋友介紹認識,王剛年輕有為,在蘇州開了家會計師事務所;而李靜溫柔賢淑,在一所小學當老師,兩人是郎才女貌,一見鐘情,很快便同居了。2012年底的時候,李靜懷孕了,王剛得知喜訊后當即買了一輛30多萬的奧迪車送給了李靜,但登記車主名字仍是王剛。緊接著,雙方開始籌備婚禮,可是天有不測風云,李靜由于過度疲勞,導致流產,婚禮也不得不延期舉行。在家臥床休息的日子,李靜因為痛失孩子,心情抑郁,便開始責怪王剛,兩人在爭爭吵吵中感情越來越淡。最終,兩人決定分手。王剛想要回奧迪車,他覺得這輛車是作為彩禮給李靜的,既然沒結成婚,這輛車是該退給他的;而李靜不愿意,她覺得給別人的禮物怎么還能要回。兩人最終鬧上法庭,在法官耐心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李靜補償王剛15萬元,而這輛奧迪車歸李靜所有。法官提醒:雙方在戀愛期間,贈與的汽車,除了有明確的意思表示外,是以實際的交付為準的。也就是說,本案中,汽車要過戶到李靜的名下,才能歸李靜所有。
戀愛期的“房產賬”
2011年的時候,在這個古色古香的城市中,明軒遇見了地道的蘇州姑娘蘭婷,典型的江南古典美女,明軒被她深深吸引不能自拔。為了得到蘭婷的芳心,明軒不惜重金,購置了一套千萬豪宅,將其中2%的份額送給了蘭婷。在明軒熱烈追求之下,蘭婷答應做他的女友,兩人便搬進了豪宅,過起了同居生活。好景不長,由于南北文化的差異,兩人逐漸有了矛盾。明軒寄情于工作,陪伴蘭婷的時間越來越少,兩人常常為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吵架。因為明軒的冷淡,蘭婷開始放縱自己,經常出入各種酒吧夜不歸宿,兩人的矛盾越來越深。明軒發現原本清純可人的蘭婷變得如此放蕩不羈,一怒之下將蘭婷連人帶行李趕出家門,他絕對不允許這樣的背叛。雨菲覺得自己有2%的份額,她是有權利住在這套房子里的,現在明軒不讓她住在這里是不對的,蘭婷把明軒告上了法庭。最終,在法官的勸導下,兩個冤家終于解開這個結,明軒同意賠償20萬給蘭婷,蘭婷將2%的份額轉讓給李廣平。
法官提醒:戀愛期間的房產贈與應慎重為之,房屋所有權以登記為準,同居期間共同買房人在解除同居關系時,按照登記份額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