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未滿周歲便發生交通事故受損,更令車主氣惱的是維修時間長達一年多,上了十幾次“手術臺”都沒治好,車主無奈換了一家維修店方徹底解決。為了多花的冤枉錢,車主將第一家4S維修店訴至法院,要求返還二次維修費用三萬余元及交通費、誤工費、通信費5000元。

 

20113月,市民馬先生在鎮江某4S店購買日系品牌轎車一輛,車價25萬多元。同年1129日,在滬寧高速上,馬先生的愛車被他車追尾,致使車尾以及車左側受損,保險公司定損后,該車被拖至4S店維修。12264S維修店通知馬先生車輛已經修復,可以提車。馬先生在支付維修費用50700元后,將車提走。出于對4S維修店的信任,馬先生僅索取了一份維修結算清單。

 

駕駛過程中,先生明顯感覺車子開起來不如以前爽快,出現方向不正、方向沉重、方向跑偏的問題,隨即又將車輛送到4S店維修。此后長達一年多的時間里,先生的愛車多次進行維修,但方向跑偏的問題一直未能解決。直到20133月,車子前前后后維修了十幾次之多,并且跑偏的現象越來越嚴重以致明顯出現安全隱患。

 

面對4S維修店告知的“車子只能這樣開。”先生開始懷疑4S維修店的維修技術水平和能力,于是將車輛開至該日系品牌的另一家4S維修店重新進行檢查維修。結果令先生大吃一驚,經第二家4S維修店診斷:第一家4S維修店在維修中存在左后大梁沒有整形到位、尾箱和兩側的葉子板縫隙過大、汽車跑偏導致后軟嚴重磨損等問題。

 

更令先生氣憤的是,第一家4S維修店并沒有專業的大梁校正儀,故無法測出準確的數據,在使用一些鈑金設備時,還造成了二次維修損傷,故而反復修復都不能徹底解決問題。

 

經過第二家4S維修店的修理,先生終于修好了愛車,為此支出維修費用33756元。對該筆冤枉支出,先生要求第一家4S維修店承擔,但未果。

 

201312月,馬先生將第一家4S維修店訴至法院,要求返還二次維修費用33756元及交通費、誤工費、通信費5000元。最終經法院調解,第一家4S維修店賠償先生16000元了結此事。

 

[法官說法]

 

汽車維修費用往往成千上萬元,而維修質量糾紛錯綜復雜,即有承諾修理項目糾紛,又有維修技術質量糾紛,還有收費糾紛、標的物,如送修的汽車、重要總成和部件滅失糾紛等等。此類維修糾紛,因涉及專業性知識,故法官并不能憑生活經驗來判斷是否存在反復維修、二次維修情形,需經過有鑒定資質的專門鑒定機構對車輛維修情況及應支出費用進行鑒定,法院的判決也需依據鑒定結論作出。但通常一旦案件進入鑒定程序,普遍存在鑒定時間長,增加訴訟成本等弊端。經過調解,原、被告雙方互相作出讓步,使事情得以盡快解決,不失為一種解決雙方矛盾的較好方法。

 

用戶在遭遇汽車維修質量糾紛時,如何打維修質量官司,如何預防和解決汽車糾紛?承辦法官李祥華告訴記者,首先,托修方應該與承修方簽訂書面維修合同,事先明確約定修理項目、修理費用、質量要求、竣工時間、驗收標準以及其他責任事項,以合同的形式確定雙方的義務和權利,合同是一種重要的訴訟證據,這樣一旦發生了糾紛處理就有了依據。其次,維修質量糾紛發生后,用戶應先與承修方協商,要求對方承擔補修、返工或者賠償損失。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既省時又省錢,還可以避免雙方的矛盾激化。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可以保留相關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