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人員王某不思自食其力,反覺得辦個信用卡既省事又好來錢,并自以為得計。近日,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信用卡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王某今年45歲,沒有正式工作,整日里與一些閑散人員喝酒打牌,沒錢了就朝父母、親戚借錢花。父母已屆七旬高齡,苦口婆心地勸王某找一份工作好好過日子。王某滿口答應,表示不再向他們要錢了,因他自以為想到了一個來錢快的好路子。王某于2010128在建湖縣某銀行支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信用額度為5萬元。至20106月底,王某使用該信用卡透支本息49000余元。經發卡行多次催收,王某分三次還款計16000元。其后發卡行又多次打電話或上門催收余款,王某均以各種理由推托,再后來干脆更換電話號碼,避而不見。截止20131018,王某透支本息共計人民幣32000余元。

 

建湖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