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燙傷起糾紛 起訴賠償獲支持
作者:魏道升 蔡先行 發布時間:2014-03-04 瀏覽次數:534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去美容院做美容已成為大眾女性追求美麗的常用方式。20歲的姑娘王玲也是美容一族,有空便去美容院做個美容,放松一下,卻不料在一次美容過程中被蒸汽機燙傷了小腿,身心遭受承受了巨大傷害。為此,王玲一紙訴狀將美容院業主孫芝告上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日前,法官依法判決美容院業主孫芝賠償16000余元。
2012年12月的一天,剛忙完手頭工作的王玲準備去美容院做美容,放松一下。王玲到達平時經常光顧的美容院時已臨近中午,仍然有很多人在等候做美容。由于空間小,美容院業主孫芝便安排王玲在旁邊站著,在此過程中,雙方一直在有說有笑的聊天。大概過了半個小時,王玲突然感覺左腿小腿肚子一陣發熱,隨后便感覺到了疼痛,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是孫芝用于經營的蒸汽機正在往外噴射開水,滾燙的開水濺射到王玲的腿上。孫芝立馬放下手頭的工作,掀開王玲穿的毛褲一看,巴掌大的地方血肉模糊并且不停的起泡。孫芝用牙膏幫王玲簡單處理了一下,并且告訴王玲這個燙傷不嚴重,還說自己以前也被燙過,用不了多久就會好的。由于燙傷導致行動不便,王玲便向單位請假休養。
在家休養期間,王玲腿部的燙傷一直沒有愈合,便與孫芝聯系共同前往醫院進行治療。經診斷,王玲小腿燙傷程度為三級燙傷。經過兩個多月的藥物治療,王玲的傷口才逐漸愈合,但是造成了左右腿粗細不一,燙傷處留有較的疤痕,讓愛美的王玲不敢再穿短裙。為此,王玲與孫芝就賠償問題多次協商,以便解決問題,但均被孫芝拒絕。一怒之下,王玲將孫芝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自己的醫藥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院經過審理查明,美容院業主孫芝沒有在美容院內明顯處張貼“遠離機器”的警示標志,王玲在孫芝所經營的美容院內被燙傷,孫芝應該承擔王玲的各項損失,并且考慮到王玲因燙傷長期治療造成的后果和為此遭受的精神損害,遂依法判決孫芝賠償王玲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等費用14407.17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共計16407.17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