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劉某雇請張某臨時照顧自己,卻被張某借機竊取其銀行卡內現金9300元。近日,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九千元。

 

劉某臨盆在即,打算住院待產。考慮到住所離醫院較遠,家里人往返醫院不方便,劉某就托人找個保姆照顧自己幾天。張某登門毛遂自薦,自稱經常在醫院照顧臨產孕婦和剛生產完的產婦,經驗豐富。劉某看張某穿戴整潔、給人的感覺也挺勤快,同意雇請她作臨時保姆。

 

20131013,劉某去醫院辦理入住手續,因感到自己挺著大肚子跑上跑下太累,就請張某幫忙。張某借取劉某身份證之機,將其銀行卡放入自己口袋里。劉某在產后發現銀行卡丟失,委托張某去掛失,并告之以密碼。張某假稱銀行關門,未能掛失成功。當晚22時許,張某在取款機上分六次取走劉某銀行卡中現金9300元,并將其中的9000元存入自己的銀行卡,剩下的300元放在身邊零用。后劉某報警,張某經公安機關口頭傳喚,主動到案坦白,及時退還了所獲贓款。

 

建湖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張某構成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主動退還贓款給被害人,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