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陰法院開審一起以鴨肉冒充牛肉制售假牛排案件
作者:房春娥 李長江 發布時間:2014-02-28 瀏覽次數:509
據淮陰區檢察院指控,2010年,被告人劉某在淮安市淮陰區王營鎮一民房租住房子從事食品研發經營,期間一直未辦理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證照。2012年底,被告人劉某以鴨肉冒充牛肉,以鴨肉為主要成份生產沙津牛排。
從2013年1月份到2013年6月份,被告人劉某借用其他公司標識并在外包裝上標注牛肉成份銷售到江蘇省淮安市、揚州市、宿遷市、連云港市、無錫市和浙江省杭州市等地,銷售金額人民幣585855元。
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對被告人劉某制售的“沙津牛排”進行DNA序列檢驗,檢驗確定送檢樣本為鴨所有。
公訴機關向法庭遞交了相關證據,認為被告人劉某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應當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劉某在庭審中陳述其以鴨肉冒充牛肉非法制售“沙津牛排”是事實,但此行為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也未對人體造成傷害,且工商注冊事宜一直在聯絡籌備中,制售“沙津牛排”是其創業計劃的一小部分,也是出于創業的前期準備工作,不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該案引起了社會重大關注,淮陰區法院邀請了15名人大代表、30名工商干部代表及20名質監干部代表旁聽了庭審,該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后擇期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