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招工等為借口專門詐騙電動車
作者:白雪 發(fā)布時間:2014-02-28 瀏覽次數(shù):462
一男子以招工、介紹工作等為名,頻頻至中介公司等地行騙,將招工者連人帶車(電動車)騙出后,以各種理由將招工者的電動車開走并賣掉得益,近日,該男子被武進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2013年7月的一天,許老漢到鎮(zhèn)上的中介所找工作,正與中介老板聊著天,進來了一名40多歲的本地男子,男子告訴中介老板,自己廠里需要一名燒飯的,一個月工資2000元。許老漢正巧會點廚藝,中介便把他介紹給了男子,男子當(dāng)即表示滿意,并要求許老漢騎電動車帶著他一起去單位看看。許老漢喜滋滋地回家取了電動車便與男子出發(fā)了。可剛開了一會,男子便要求許老漢停車,表示這附近有一個菜場,他要去買幾個熟菜中午吃,讓老漢把車借給他用下,買完菜他再回來接。許老漢答應(yīng)了,可在原地等了男子半個多小時,還沒等到,許老漢連忙給男子打電話,可電話已經(jīng)關(guān)機,這時,老漢意識到自己受騙了。
無獨有偶,8月的一天,50多歲的老楊接到中介的電話,原來幾天前,沒事做的老楊跑到家門口的中介登記要求找個保安之類的工作,中介提供了個號碼,讓老楊自己聯(lián)系。老楊按照號碼打了過去,對方自稱姓朱,說是讓老楊去給他看物流。老楊騎著電動車到了約定的地方,等了一會,便看到一名40多歲的男子走近,原來他就是朱老板。兩人邊走邊聊,朱老板告訴老楊,自己有兩個物流,還有個工地,當(dāng)聽說老楊在工地上負(fù)責(zé)看過材料,朱老板當(dāng)即表示,“那正好,你現(xiàn)在我這物流做,做得好的話,以后到我工地上幫忙,一個月拿個三四千是沒問題的。”朱老板帶著老楊走到一個很荒涼的物流公司前,像模像樣地邊指邊說,“以后這幾個門都是你看,還有要注意……”雖然看著周圍荒涼的地方,老楊有點害怕被騙,但是見對方的穿著打扮的確像個大老板,而且又說的是本地話,老楊便放心了。這時,朱老板說,“我現(xiàn)在去把你用的涼席和電飯鍋拿過來!”老楊說道,“我剛剛從別的工地做完,這些東西我都有,我回家拿來便可以了!”朱老板大方地說道,“你的東西是你的,既然在我這工作,我們就要提供這些!對了,你把車子借我用下,我去拿下東西,兩分鐘就回來!”老楊同意了。可坐在物流門口等了近兩個小時,朱老板還沒回來,老楊便問附近的人,“這里是不是招保安看物流啊?” “這里都拆遷了,物流都不做了,還招什么保安!”聞聽此言,老楊才知自己受騙了,再打朱老板的電話,已經(jīng)關(guān)機。
許老漢和老楊碰到的騙子其實是同一個人王某,被他騙的還有好幾個人,這一年來,他以招工為名,連人帶車(電動車)騙出,再以買菜、拿材料、辦保險等借口將車騎走,等受害者左等右等等不來時,才發(fā)現(xiàn)受騙。甚至有一次,因為所介紹的人沒有電動車,這個騙子還把中介公司老板的電動車給騙走了!當(dāng)問及為何這么容易被騙時,好多人表示,聽騙子口音是本地的,而且又給自己提供了工作,不好意思回絕。王某正是利用受騙人的這種心態(tài),才屢屢得手,在常州市武進區(qū)、鐘樓區(qū)、天寧區(qū)等地,先后詐騙作案9起,騙得電動自行車等財物,涉案價值人民幣9967元。
現(xiàn)年40出頭的王某自1996年起,便多次因詐騙罪、盜竊罪等被判刑,2010年刑滿釋放后,又繼續(xù)行騙,最終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