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機上“撿”了一萬八 女子構成信用卡詐騙被判刑
作者:鄒心麗 發布時間:2014-02-26 瀏覽次數:483
江蘇武進一女子陳某到ATM機取錢時,幸運地碰到“天上掉餡餅”的“大好事”:ATM機上留有他人遺失的一張銀行卡,輕按取款鍵竟“吐”出萬余元鈔票,便落入自己口袋。當陳某竊喜得到這筆意外之財時,警察就找上門,陳某最終因涉嫌信用卡詐騙被武進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六千元。
武進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為嚴肅法制,懲治罪犯,維護金融管理秩序,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六千元。
法官說法:實踐中很多人對冒領他人銀行卡內錢款,尤其是“撿”到他人銀行卡后,偷取卡內錢款是否屬于犯罪還存在誤區。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撿”到他人信用卡,在掌握密碼的情況下,在ATM機上取款就相當于冒用失主身份并非法占有他人私有財產,并涉嫌信用卡詐騙,冒領數額超過5000元將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您到ATM機取款,看到他人的銀行卡不慎留在機器里,千萬不要貪圖不義之財。否則,像本文中的陳某那樣難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