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好奇購槍支 無知小伙觸刑法
作者:吳申琴、封息 發布時間:2014-02-25 瀏覽次數:489
俗話說“好奇害死貓”,一個人過分好奇一件事物往往會害了自己。近日,泰州高新區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被告人李小華(化名)非法持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被判處有期徙刑六個月。
2013年9月中旬,被告人李小華上網時一時好奇購買了“M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華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以壓縮氣體來動力的槍支,其行為已構成犯罪,應當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李小華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較好,且無其它不良劣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