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故誤工費究竟怎么賠? 法官支招教你認定
作者: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4-02-25 瀏覽次數:2052
隨著路上車輛增多,道路交通事故數量也呈上升趨勢。隨之而來的賠償糾紛也就越來越多。僅2013年一年,姑蘇法院民一庭就受理了843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件,占民一庭全年收案數量的50%以上。這這類糾紛中,傷殘賠償、醫藥費等都是大頭,大家都會費一番心思。但對于誤工費,因為大家從事的工作和崗位千差萬別,收入的方式和數量形形色色,計算起來十分復雜。再加上當事人重視程度不夠,材料證據準備不充分,給案件審理帶來了很多問題。
七旬老人身兼數職,所要高額誤工費是否合理
前年4月,老何在一次上班途中,騎自行車被一輛逆向行駛的轎車撞倒,摔斷兩根骨頭,臥床休養了大半年。傷好后,雙方因為賠償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起訴到了法院。原來,老何除了醫藥護理等費用,還要求對方賠償高達3萬元的誤工費。
庭審中,車主和保險公司都認為,老何已經年近70,早過了退休的年紀,有退休金,不同意支付這筆誤工費用。老何卻認為,自己的誤工費要得只少不多。“我休息了大半年了,按照正常收入,我的損失肯定不止3萬。”為了證明自己的“工資”,老何請自己工作的六家企業都一一出具了情況說明,去銀行拉了自己發工資的對賬單,甚至還請了3位企業負責人出庭作證,證明自己的收入情況。最終,法院支持了老何的主張。
法官說法:
過了退休年齡的當事人主張誤工費的情況,這幾年逐漸增多。其中有相當一部分老人因為長期從事技術工作,是“老師傅”,因此被返聘或是退休后仍繼續工作,一邊拿退休金一邊拿工資。像老何這種情況,能夠拿出充分的證據證明因為事故無法正常勞動致使收入減少,就僅當予以支持。
需要提醒的是,不少老人退休后雖然繼續工作,但勞動合同、工資計算方式等都不如退休前正規,導致無法確認誤工費的具體數額,這就需要足夠的證據材料來進行佐證,否則法院難以完全支持受害人的訴訟請求。
人沒傷但車壞了,出租司機的“誤工費”該怎么算
胡師傅是市里一家出租車公司的司機,他承租一輛出租車,每天的營運所得中除去油費和交給公司的“份子錢”,其他的就歸自己所有。2011年4月,一天胡師傅正常出車,在擁堵的高架上,后方駕駛轎車的李某因為疏忽大意,追尾了胡師傅的出租車,兩車受損嚴重。胡師傅把車送到維修廠后,一修就是大半個月。這大半月沒出車,胡師傅沒了收入,但公司的份子錢還是得交。無奈胡師傅只能再去租別人的車開。“沒辦法,自己的車不能跑,但份子錢不能拖,我只能再去租別人車開,希望能挽回點損失!”但這樣一來,胡師傅就要交兩筆份子錢,每天起早貪黑還是很吃力。
最后處理事故保險理賠時,胡師傅提出要求對方賠償6000元的“誤工費”,對方不同意,認為誤工費只針對當事人因為受傷無法工作造成的損失,現在既然人沒有受傷,自然沒有誤工費一說。因為談不攏,案子最終起訴到了法院。
法官說法:
像胡師傅這樣從事營運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在一段時間內因為維修等原因無法正常營運,勢必會造成當事人的經濟損失。雖然人沒有受傷,不屬于傳統的“誤工費”認定范疇,但依舊是民事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同樣要賠償。
這里需要提醒的是,因為營運車輛停運造成的損失,保險是否理賠要看當初保險合同的約定。如果超出了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范圍,就要根據責任比例自掏腰包了。
上班路上出事故,有工傷還要陪誤工費嗎?
法官說法:
誤工費的核心含義就是受害人因為受到傷害,在誤工時間內無法從事正常勞動而實際減少的收入。雖然有工傷保險,但如果受害人能夠證明實際收入仍然有減少,那么對于誤工費的主張還是應該支持的。本案中,雖然業務量和績效不是一個確定值,但從以往一段時間的情況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