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之下,通州一男子竟然采取砸車窗、拉車門等破壞性方式盜竊他人存放在汽車內財物。218 ,通州區法院依法以犯盜竊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被告人劉某是一名外地人,前幾年來到通州打工。2013101,被告人劉某在南通市濱海工業園區三余鎮看到一輛寶馬轎車停在一藥店附近的空地上,并發現車內有皮包2只。見附近無人,劉某遂撿起水泥塊砸壞了副駕駛側后車門的玻璃,順利將2只皮包竊走,包內有現金人民幣2000元、iphone手機一部(經鑒定價值人民幣3546元),并有若干張銀行卡、購物卡。得手后,劉某將現金占為己有,手機和其他財物予以丟棄。此番得手后,劉某更加留意他人車內的財物了。同年1025,被告人劉某又在南通市濱海工業園區一建筑工地門口,發現被害人李某停放在此處的面包車車門未鎖,遂拉開車門,竊走一女工皮包,竊得包內現金人民幣600元。

 

25日當天,被害人報案后,公安機關根據調取的監控錄像發現被告人劉某與行為人的特征相似,遂將其抓獲歸案。經思想教育后,被告人劉某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法官提醒:私家車的相對封閉性使得不少人易把車子當成了家的延伸,往往有意無意間就把隨身財物留在了車里。豈不知,已有不少不法分子把賊眼瞄向了私家車,他們為竊取車內的財物往往會采用破壞性手段。因此,將財物留在車中不但對財物本身來說不安全,還會增加汽車的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