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難找警察,85后小伙兒醉酒找不到自己停放的車子,無奈報警求助,警察幫其找到了車,但隨即也依法追究了其醉酒危險駕駛的刑事責任。近日,太倉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危險駕駛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20131025晚下班后,張某駕車載著同事周某、吳某、鄭某及王某一起去吃飯,席間幾人觥籌交錯、把酒言歡,不知不覺就吃到晚上12點多。酒足飯飽之后已經醉醺醺的張某先駕車將同事送到住處,然后獨自開車回家。途中行經太平路時,發現沒有香煙可抽的張某于是停車去買香煙,買完煙后大醉的他全然忘記了自己的停車地點,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車停在了哪里,無奈之下張某想到了有困難找警察,撥打了110報警求助并等候在現場。

 

隨后,趕到的警察幫助張某找到了自己的車,同時也發現張某屬于酒后駕車,并將其帶至醫院抽血檢驗,經檢驗張某血液中的乙醇濃度達到118mg/100ml,屬于醉駕。隨后,警察對張某的危險駕駛行為依法進行了查處。

 

■法官提醒■

 

醉駕入刑已近三年,喝酒不駕車,駕車不喝酒應成為一種共識,大家要本著對自己、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態度,將其作為一種不可逾越的道德和法律紅線來堅守。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如果放松警惕、以身試法,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