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彌留欲轉交房產 法官現場辦案了夙愿
作者:鄒正斌 伍曉偉 發布時間:2014-02-24 瀏覽次數:411
近日,金湖法院依法及時調處了一起遺產轉繼承案件,了卻了一彌留老人最后的夙愿。
年近八旬的嵇老太,一生坎坷,自己沒有生育,只抱養一養子。十年前老伴和養子先后去世,兒媳婦也改嫁他人,只有一未成年的孫子相伴生活。2014年春節前,老人突然被查出患癌癥,且已到晚期,老人深知自己時日不多,想將自己的房產變更到剛剛成年尚在上大學的孫子名下。但經向有關部門詢問得知,辦理房產變更涉及部門較多,手續復雜,同時每個環節都需要權利人親自到場。由于老人年事已高,又重病纏身,行動多有不便,無法親力親為。后有親屬建議,以老人孫子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程序進行房產變更和確權。
金湖縣法院受理后,立即安排承辦法官認真審查材料,電話聯系老人征求其意見是否同意提前調解。在得知老人在淮安醫院治療,該院安排承辦人直接到老人的病床前進行調解。在老人病床前,承辦法官記錄下了老人的陳述意見,并在到場親戚的見證下,由老人摁手印進行確認。完成了老人將房產交由孫子的夙愿。協議簽訂三日后,老人安詳的離開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