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執行假裝斷臂 被撞破李鬼現形
作者:姜琴 王玉林 發布時間:2014-02-21 瀏覽次數:527
周某是泰州市海陵區瑞芳機械配件有限公司的實際經營人,因經營需要,購買了魯某經營的泰州市蘇中達鋼鐵有限公司價值30000元的鋼材。之后,由于其未能付款,魯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海陵區人民法院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周某承諾分期還款30000元。
然調解書生效后,周某僅歸還魯某6000元,就未能繼續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
案件受理后,執行法官根據調查的結果,將被執行人的單位賬戶凍結,之后召集雙方當事人協商。
執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到后,周某再次出爾反爾。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執行法官率領法警到被執行人的經營場所,要求周某及時履行法律義務。周某表示實在困難,請求法院給予一定的時間讓其籌款。征得申請人同意后,執行法官給予其一個星期的時間籌款。然一個星期過去后,周某仍然未能履行,執行法官遂再次上門責令其履行并準備若其繼續不履行將對其采取拘留措施。出乎意料的是,當法院執行人員到場后,發現被執行人周某的右臂居然用醫用繃帶綁住了,儼然一副斷臂的樣子。周某稱,由于前兩天不小心將右臂跌斷了,錢用于看病了,實在無法在近期籌足款項,請求法院體諒。看著周某一副重傷病員的模樣,執行人員升起惻隱之心,遂同意其緩期執行。
然而,就在執行人員對這個案件在近期內執結失去信心時,執行人員在外執行的路上看見了戲劇性的一幕,周某駕駛電動車刷地從警車附近“飛”過去了。
“天哪,那個好像是周某吧!”
“是呀,他不是膀子斷了嗎?怎么還能騎電動車呢?”
“我們都被他騙了”!
“這個人可以拿奧斯卡影帝獎了。”
驚呆了的執行法官和法警們立即驅車前往被執行人經營場所,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并當場對被執行人周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被執行人周某負隅頑抗,喊道:“你們不能抓我,我膀子斷了。”“別裝了,我們已經拆穿你的西洋鏡了,你膀子斷了還能騎車?”周某見原形已經畢露,也不再假裝了,遂動起手來,此時的周某已經完全忘記自己的謊言。最后,在執行人員和周圍居民的合力勸阻下,周某隨執行人員到達法院,考慮到周某的實際困難,執行法官動員申請人,申請人主動放棄了10000元的違約金。周某最終主動繳納了24000元的執行款項了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