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開發區法院法官四下一線三拒宴請
作者:陳穎睿 發布時間:2014-02-20 瀏覽次數:569
昨天,一遺產訴訟案件的當事人李小葉第二次來到鎮江開發區法院,誠邀劉沫法官去附近的酒店吃飯,再次被劉沫婉拒了。誰知當日下午下班之前她又來請,再一次被劉法官婉言謝絕。劉法官向她解釋到“為當事人依法維權是法官的責任。”感動之余,李小葉說:“為了我一件‘家長里短’的小事你多次往返我村與拆遷辦,真的很感謝,沒別的意思!”。
李小葉現年58歲,原丁卯某村人,于35年前遠嫁到山東,其兄李某某與父母共同生活,其父母早年相繼去世,生前共有三間一廂老房子,其中廂房是磚頭墻基土坯墻,并有口頭遺產將廂房留給李小葉。2011年該村征地拆遷時,李某某未通知李小葉回來商量拆遷補償事宜,李某某一人簽了拆遷協議。由于距老家較遠,兄妹之間長期不來往,直到今年初李小葉方才得知真相,即從山東趕回老家,要求其兄將自己應得的房產歸自己所有,遭到反對,李小葉不服氣,便在丁卯住下,找村干部和當地的老鄰居作證要求其兄歸還自己應得的遺產。在長達6個月的協商和村干部的調解中,李某某堅稱原有廂房年久失修,已倒塌,不復存在,自己沒有拿廂房的拆遷補償,并認為李小葉常年不歸,沒有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這次要廂房補償是無理取鬧。為此,李小葉一氣之下,一紙訴狀將其兄告上法院,訴求確認廂房歸屬權。
劉沫法官承辦該案,為查明案情,她不顧有孕在身,四下一線查證、取證、調檔、閱卷,先后四次往返一線找原居住地鄰居調查、找村干部核實真相,找拆遷辦查閱拆遷檔案,特別是在查看現場時,親手撥開雜樹、亂磚碎石查看墻基,帶刺的雜樹劃破了衣服,戳壞了鞋子,刮傷了手背也堅持現場查驗老墻基。劉法官實事求是的精神打動了在場干部群眾,尤其是被告也被感動了,當場表態說:“法官怎么判我都服,這個主給法官做啦。”
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劉法官現場約請村干部和原、被告進行調解,并根據現實情況提出一次性給付原告18萬元的拆遷補償款,原告不再主張安置房的訴求。原、被告均無異議。最終,一場激化的兄妹矛盾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