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瑣事與房東產生紛爭,一家醫院院長揮拳頭與對方混戰,造成對方流血受傷。近日,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審結這起故意傷害案,醫院院長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年僅38歲的錢明(化名)事業有成,是無錫一家民營醫院的院長,2012年底,錢明打算在自己租用的醫院用房一樓的墻壁上開一個門洞,以方便口腔科出入,同時還能作為消防出口。錢院長一聲令下后,下屬就找來施工人員開始鑿壁挖墻了。

 

正當施工人員干得熱火朝天之時,錢院長從外面回到醫院,剛進門就看見房東范先生站在施工工人身邊,陰沉著臉。先生質問錢院長,為何不經過他同意就開門洞。

 

錢院長滿不在乎地說,自己的房子是從第二房東鄭先生的手中租過來的,已經和他們打過招呼了。先生當即打了一個電話與先生核實。

 

先生接到電話后趕到現場,他也不同意錢院長在墻上開門洞,兩人越說越急吵了起來。錢院長堅持要開門洞,先生急了就提出,假如硬要開門洞的話自己將對醫院采取停水停電的制裁措施。這進一步激發了兩人的矛盾,雙方由罵戰升級為拳戰,很快扭打在一起。在混戰中,錢院長記不清自己打了多少拳,直到被人拉開時才發現,先生已經滿頭是血。

 

法院經審理查明,先生面部上頜竇前壁等多處骨折,傷勢已構成輕傷。事后,錢院長賠償先生醫療費22萬元,取得了先生的諒解。

 

法庭上,錢院長懊惱地表示,自己作為一個單位的法人,作為一個醫院的院長,做出這樣的事情實在不應該,他愿意接受法律對他的處罰。最終,法院結合錢院長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結合司法局的調查意見,認定錢院長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同時符合緩刑的適用條件,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茍連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