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聯手盜竊,由妻子負責遮擋被盜人的視線,丈夫實施盜竊,最終雙雙栽入監獄。218日,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周新松、許明紅各有期徒刑六個月,并分別處以罰金人民幣四千元、三千元。

 

周新松和許明紅二人是夫妻關系。201310218許,周新松租用面的車伙同妻子許明紅,到沭陽縣華沖鎮華沖街黃云香賣衣服的攤位前,由許明紅上前擋住視線,周新松將黃云香掛在電動三輪車車把上的一只灰色手提包盜走,包內裝有人民幣2300元。案發后,周新松退賠被害人黃云香人民幣2300元。

 

20131022上午10時許,周新松租用面的車伙同許明紅,到沭陽縣官墩鄉官墩街河口皮鞋店門口,由許明紅上前擋住視線,周新松將趙敏放在電動車車籃里的一只綠色手提包盜走,包內裝有人民幣1550元、一只鉆石女戒及一只銀手鐲。經鑒定,被盜鉆石戒指價值人民幣1816元。案發后,涉案物品及現金已經被追回。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新松、許明紅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周新松、許明紅犯盜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正確,應予支持。被告人周新松、許明紅共同實施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周新松、許明紅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許明紅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對較小,依法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此,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