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洋口“9.19”游艇海難事故直接責任人被判刑
作者:吳華 陸昊 發布時間:2014-02-18 瀏覽次數:591
該事故發生后,根據南通市人民政府的授權,由南通市安監局牽頭多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該事故進行調查,提出了《如東洋口“9.19”海難事故調查報告》。該報告認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無證人員駕駛無合法手續的小型船舶,嚴重超額載客出海,導致小型船舶傾覆,加之未給所有游客穿戴救生衣,是導致這起事故和后果擴大的直接原因。同時相關部門履職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如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于健、丁年慶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已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告人于健、丁年慶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可從輕處罰。被告人于健、丁年慶認罪態度較好,事發后積極施救,可酌定從輕處罰。綜合本案事故發生所造成的后果及二被告人在事故中所應承擔的責任,如東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