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店老板輕信入騙局
作者:周陳華 翟玉杰 發布時間:2014-02-18 瀏覽次數:549
2012年,一個夏日午后,星月書店老板趙蘭,正昏昏欲睡。突然,一個著正裝、戴眼鏡,自稱在東臺市政府工作的中年男子李軍來到書店,拿著一本《政治文明的法律根基》紅皮教輔書,說道:“老板,有沒有這本培訓書,要30本,我們培訓急用。”
此時,暑期即將來臨,書店生意已趨于冷淡,聽說要30本手冊,趙蘭不由心動,趕忙招呼他坐下,并仔細端詳起此書,而她卻不知自己已陷入一場騙局。
趙蘭看后,發現書店沒有此書,但作為生意人,她還是不想放棄這次賺錢機會。“這本書市面上很少,要不我給你聯系樣書后面的出版社看看。”畢竟從事書店工作多年,她知道如何應付。
趙蘭照著樣書上的聯系電話,撥通了對方號碼,對方自稱是山東某高校出版社的工作人員
聽說交易成功,李軍支付500元定金,留下了手機號,并透露自己是政府秘書。兩天后,自稱是送快遞的小劉將書送到書店,李軍準時將書取走。
兩個月后,李軍再次來到趙蘭的書店。雙方寒暄了幾句,便很快進入正題,“告訴你個好消息,領導看這本書培訓效果不錯,決定采購300本!”趙蘭不由得暗自慶幸抓住了這個賺錢的好機會。
她趕忙拿起電話,與上次某高校出版社工作人員聯系。一切“順利”,雙方很快達成交易價格,并在當天匯給
李軍見她已訂購成功,便準備起身離開:“老板,書到當日,我來取書,并把書款給你。”
“好,不過定金……”趙蘭有點遲疑。
“你還不相信我么,我會騙你么,我總不會為了這幾千元把鐵飯碗丟掉吧!”
“李秘書,別誤會。您我還不相信,還得請您多關照小店生意呢。”她趕緊遞上支煙賠禮道歉。然而,兩天、三天……書一直沒到。趙蘭試著聯系出版社,電話沒人接,感覺不對勁的她,立即撥打李軍電話,回應是“已停機”。
不好,上當了!趙蘭趕忙撥打電話報警,再通過熟人到政府尋找李軍,得到的消息卻是查無此人。趙蘭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做了幾十年生意,怎么會被騙?
原來,這根本就是一場精心設計好的騙局。
3年前,李軍、唐某與劉某來到山東濟南,用買來的身份證在農行開設了一個賬戶,然后辦理了無需身份證登記的小靈通,購買了數十本《政治文明的法律根基》,并將小靈通號碼復印在該書上假冒出版社聯系電話,制作了山東高校出版社批銷業務清單。
隨后,唐某留在濟南,冒充出版社工作人員接聽來電。李軍再與小劉將書運到江蘇,由小劉將趙蘭訂購的30本書送到。在作案成功后,他們便很快將作案使用的小靈通、銀行賬號、手機號都遺棄,不再使用,再用新的進行詐騙。
通過此手段,李軍等人流動作案,先后作案9起,騙取包括趙蘭在內受害人錢財共計90000余元。狐貍尾巴總會露出來,李軍在最近一次詐騙某書店時,對老板提出的問題前言不搭后語,露了餡,最終3人全部落網。
東臺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軍等3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以先履行小額合同取得被害人信任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均構成合同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
最終,該院結合各自悔罪態度、退贓情況以及是否構成累犯等因素,判處李軍等3人六年六個月到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文中書店、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