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宿城區法院洋河人民法庭是由10名干警組成的基層法庭,轄洋河新區及宿城區5個鄉鎮,轄區人口近50萬,糾紛眾多。近年來,為了解決轄區群眾糾紛,方便群眾訴訟,維護轄區穩定,法庭大力開展以法制宣傳、巡回辦案、法律服務、綜合治理為主要內容的司法審判活動,將服務窗口前移至轄區各鄉鎮村居,積極推行田間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創新審判工作方式,注重判后釋疑、判后回訪,剛威與柔情并重,筑起了百姓心中的天平。

 

法庭就在家門口

 

倉集鎮羅莊村的裴某訴李某排除妨害糾紛一案,裴某與李某是同村同組人,裴某起訴稱,位于李某居住房屋前面的通道已經使用多年,是其耕種農田出行的唯一通道,而李某以此通道原是其宅基地為由,把路面推毀并加蓋了圍墻,造成耕種農田困難,要求李某恢復道路原狀。李某辯稱,其居住房屋前面的道路原是自家的宅基地,在2009年裴某趁其和家人外出打工家中無人時私自開通作為通道使用,現自己及家人已經回家生活,我曾要求裴某恢復宅基原狀,裴某不同意,所以我才把裴某私自開通在我宅基地上的道路路面推毀建圍墻的。

 

為了解決雙方的糾紛,引導、教育當地群眾,725日上午,洋河法庭法官到現場查看,并在現場調解、巡回辦案。經過長時間的現場調解釋法工作,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裴某自愿補償金錢及土地使用權給李某,李某同意給裴某留一條道路使用。一場極易引發不穩定的糾紛圓滿得以解決,受到當地群眾好評。

 

判后回訪解疑惑

 

許多案件當事人在對簿公堂后,敗訴的一方當事人往往認為對方欺負自己不懂法,在判決后容易產生抵觸情緒,不僅不愿意履行自己的職責,甚至上訴上訪。因此僅僅是靠一紙判決,往往很難從根本上解決所有問題,而實踐證明,對案件當事人進行回訪,為他們解釋法律對當事人服判息訴起到很關鍵的作用。

 

“都怪自己不懂法律,今后我一定要找機會學習學習,拒絕再做法盲。”1211,法庭法官對一起因安全生產引發的官司進行回訪后,作為當事人之一的徐某說。

 

事情發生在今年6月,徐某受某公司所托,負責該公司廠房的排風扇安裝工作,他當即安排于某(受雇于徐某的施工隊)前往該公司安裝排風扇,然而徐某并未與于某簽署任何合同,施工中,由于于某違規操作造成電線短路,導致自己的面頸部、雙上肢被電弧燒傷,造成于某皮膚瘢痕形成以構成X(十)級傷殘的后果。

 

于某將徐某起訴到法庭,要求徐某賠償其各項損失21萬余元,而徐某認為某公司也有責任,而且認為于某應該負全部責任,最終法院經審理后認為,于某違規操作,承擔主要責任,依法應承擔60%的責任,而被告徐某作為雇主,沒有盡到現場監督責任,依法應承擔40%的責任,最終判決徐某賠償于某各項損失132162.12元。但判決后,徐某由于心中仍有疑問而不愿將費用賠償給于某。承辦法官多次通過電話向徐某解釋法律,講事實,并上門回訪。

 

“起初,我確實不相信法官,認為法官在處理案件時有偏心行為。但是,洋河法庭法官的回訪,讓我對案件中的一些疑問徹底弄清楚了,我自己沒有去現場督促也有責任,我會盡快履行賠償義務的。”徐某向法官保證。

 

在回訪工作中,法院的法官們幫助敗訴當事人消除心中的種種疑慮,預防雙方間的新矛盾產生,有效地降低了涉訴信訪率。

 

綠色通道解民憂

 

黃某是洋河某紡織公司擋車工,在上班路上遭遇車禍受傷,肇事車司機逃逸,黃某的醫藥費沒有了著落。在好心人指點下,為了父親能繼續治療,黃某之子小黃多次找到公司,要求單位按照工傷標準給予合理賠償,但單位不置可否,他以父親代理人的身份開始依法維權。因其無法提供與紡織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據,其維權之路并不順暢。

 

案件起訴到洋河法庭后,法庭負責人劉敏電話聯系了小黃,詳細詢問了案情和其父親治療情況。后及時約訪了紡織公司負責人,向其講明有關法律規定和利弊得失。經過多次努力,紡織公司主動向法院提交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同意配合法院調解。從下午2時到晚上6時,經過4個小時的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被告一次性賠償原告各種費用6萬元,并于次日上午9時將6萬元賠償款送到法院,交給黃某。

 

小黃父親的案件之所以能得到快速審理,得益于洋河法庭為維護弱勢群體利益設立的“綠色通道”。該綠色通道的特點之一就是快速和便捷。對于老弱病殘、農民工及家庭貧困的群眾,可以口頭起訴,行動不便時,法庭可以上門立案、快速審理,并依法緩減免訴訟費用。“假日立案”、“周末法庭”相繼推出。針對勞動爭議案件的特點,洋河法庭將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集中由專人負責審理,審判員施顯軍一人結案12起,全部調解結案,并且全部及時履行,有力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送法下鄉受歡迎

 

2013年以來,洋河法庭廣泛普撒法治的種子,深入轄區的各個鄉鎮街頭普法。其中,青年干警在中揚鎮擺攤設點開展送法下鄉活動、陳集鎮、屠園鄉的“現場辦案普法”、洋河鎮的“12.4普法,都取得不錯的效果,深受群眾好評。

 

法庭還在轄區鄉鎮設立好鄰里法官服務站,定期派出法官進駐社區法官服務站服務。主要負責普法宣傳、案件回訪、法律咨詢、巡回審理和指導人民調解等工作,并定期選取具有警示教育意義的簡易民事案件開展巡回審判,讓人民群眾在家門口接受生動的法制教育,大大滿足了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需求。形式多樣的普法活動,惠及廣大群眾,法官們熱情、耐心解答群眾提出的涉及勞資勞務、婚姻家庭、老年人養老等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問題。法庭的普法行動,切實把法律知識和法治精神送給廣大人民群眾,營造了良好的法治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