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圓明星夢 男子網上賣兒做補貼
作者:劉莉莎 朱菊霞 發布時間:2014-02-14 瀏覽次數:461
去年8月份的一個上午,一位姓董的年輕女子急匆匆的趕到丹陽某鎮派出所報案,聲稱自己四個月大的兒子兩天前被丈夫抱走后就沒回來了,丈夫一直聯系不上,結合丈夫此前的言行舉止,董女士懷疑孩子很有可能被丈夫周某賣掉了。心急如焚的董女士迫切希望民警能幫她找回兒子。
親生父親怎么能賣掉自己的兒子呢?周某究竟將兒子帶到哪里去了呢?為了將這些疑惑解開,也為了給董某一各答復,派出所組織警力開展了多方調查。
警方根據董女士提供的周某的QQ賬號,查到幾天前周某曾在QQ上與鎮江句容王女士聯系并提到收養子女的問題,很快警方就聯系到王女士。一開始王女士對民警的詢問比較排斥,但當得知此事非同小可,很有可能涉及一樁刑事案件時,王女士將事情的前后經過詳細的說了出來,并將孩子交給了警方。王女士坦言,結婚多年自己一直想要個孩子,但苦于自己并無生育能力,因此這些年一直非常留意百度貼吧的“孩子貼吧”上的信息。幾天前,自己在網上看到一則名為“難爸爸”的發帖,該貼聲稱:因經濟困難妻子跑了,自己無能力撫養一個四個月大的兒子,愿將兒子送給他人領養。于是,王女士當即就通過QQ聯系了這位“難爸爸”,雙方經過討價還價,最終“難爸爸”同意以一萬元價格將自己兒子交給王女士。
找回孩子后,警方又通過多方調查排摸,最終將 “難爸爸”周某抓獲。至此案件真相大白:周某是貴州人,自小在丹陽長大,學習不好卻很喜歡唱歌,盡管2013年已經結婚,但成為一名歌星是周某不能放棄的夢想。
2013年湖南衛視舉辦“快樂男聲”,在全國進行海選。周某覺得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盡管經濟拮據,但周某決定破釜沉舟放手一搏。于是他報名參加了重慶片區的海選,服裝、拜師、交通、食宿……他為此花去了8000多元,為了能闖入決賽,他聽信謊言“托關系走后門”,又被人騙走了一筆錢。更不幸的是,周某“快樂男聲”之路也僅僅只是在海選時在評為面前清唱了兩句就結束了。
回到丹陽再次面對“骨感”的現實,周某萌生了賣兒子彌補經濟損失的想法。隨后便有了王女士交代的后續事實。
將兒子賣給王女士后,周某擔心妻子會追逃孩子,遂乘上了去成都的火車。直到被警方抓獲。
近日,丹陽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拐賣兒童案件。被告人周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兒童,其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金20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沒收非法所得10000元。
法官提醒:現實生活中,以虛構“送養親生子女”原因、不顧收養人有無撫養能力及任何撫養目的、收取錢財等的行為,名為送養實為出賣,依據我國現行刑事法律規定,應以拐賣兒童論處。子女不是私有財產,不能買賣。拐賣自己的親生子女同樣構成拐賣兒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