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郭跟隨自己的老公來到常州一建筑工地打工,由于一起的工友都是男性,小郭遂于其丈夫在包工頭租住的一房間內隔開的一間小屋內居住。去年1030日中午,小郭沒有去工地上班一個人在房間內看電視,中途如廁,還沒等自己從廁所出來就被同租屋內的另一工友堵在了廁所里要求與其發生關系。原來來人是同工地的錢某,錢某中午吃完飯后沒有跟其他工友一起,而是一個人想回宿舍休息,回到房間后就趴在床上睡了一覺,醒來后想去廁所發現廁所門在里面關上了,錢某心想這肯定是女的,一般男的都沒有關門的習慣,剛睡完午覺的錢某看到房間里沒有其他人,一時性沖動,就想跟這房間里唯一的女子發生性關系,怕她不從還拿了把菜刀放在的門口床上。

 

錢某推開廁所的門后發現小郭衣服已經穿好了,一把上去拉住她的手直言想與其發生關系,小郭朝廁所窗戶喊了聲救命就被錢某拉出了廁所,并用菜刀威脅小郭說:“就一下,你再喊我就殺了你然后自殺”,小郭一看這陣勢嚇壞了,趕緊說:“大哥,你先把刀放下,我有心臟病,會嚇出毛病的,我身上的幾百塊錢還有手機你都拿去吧,你可以去找小姐”,錢某這時哪顧得上她說什么,把菜刀放下,迅速脫下了自己的褲子,剛想撲上去,發現小郭手里竟然有把剪刀,錢某在手被劃傷后才將剪刀搶了下來,正想繼續不軌呢,就聽小郭溫柔說道:“大哥,你先去洗下傷口,我在這等你”。錢某猶豫了下,但看到小郭一臉“真誠”,在她的一再催促下還是去洗手間清洗了下傷口,回到床前卻不見了小郭,原來小郭趁著空隙開門就跑了,順著樓梯一路飛奔到小區保安室并報了警,最終,小郭被警方逮捕。

 

鐘樓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錢某違背婦女意志,采用暴力、脅迫的方法強奸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