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之間應該相互謙讓包容,如果因為一些瑣事就大打出手,最終傷了的就不僅是和氣了。210日,江蘇省豐縣人民公布了一起由鄰里糾紛引發的故意傷害案。

 

已過不惑之年的孟玲與宋梅兩家本是十幾年的鄰居,兩家本來關系很和睦,但卻因為多年前在農用地更換時發生摩擦,良好的鄰里關系急轉直下。此后,二人見面不是形同陌路,就是爭執不下,同村的人多次對二人進行調解,但收效甚微。

   

去年四月的一天,兩家再次因換地問題發生口角,后被鄰居來開,但孟玲心中的怨氣并沒有平息。第二天中午,正在做飯的她看到宋梅唱著歌從自己家門口走過,便覺得宋梅是故意給其難堪,隨即拿起案板上的菜刀出去找宋梅算賬。宋梅一看孟玲手持菜刀氣勢洶洶的朝自己快步走來,心里頓時一哆嗦,就趕緊往家跑。但孟玲還是緊追不舍,并一邊跑一邊罵。慌亂中,宋梅不慎跌倒在地,孟玲趕上來對其胳膊連砍兩刀,后被路過的村民拉住,宋梅才逃過一劫。驚魂未定的宋梅趕忙報警,逐漸冷靜下來的孟玲也開始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經鑒定,宋梅的傷情屬輕傷。

 

另查明,宋梅共花費醫藥費12061.8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孟玲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終,法院一審判處孟玲有期徒刑一年,并賠償宋梅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及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共計139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