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蘇城百姓為啥事體鬧心?
作者:耿莉 發布時間:2014-02-11 瀏覽次數:495
昨天是春節后法院上班的第一天,記者從姑蘇法院了解到,當天到法院立案打官司的,打頭陣的就是民間借貸糾紛,一共有9件,其次是婚姻家庭糾紛,共8件。法官告訴記者,近些年年后的立案情況比較相似,多以這兩類案件為主,然后才是其他糾紛。
現象一:欠債不過年三十!
昨日立案的9件民間借貸糾紛中有些標的并不高,就1萬多元或者三四萬元。“正月里不惹官非”,為何這些借出錢的人急著到法院來打官司,記者采訪了其中的一位當事人。李某告訴記者,去年1月份,他將5萬元錢借給原先的老鄰居尹某做生意。當時尹某一再保證一年內肯定歸還,還答應支付一定的利息。看在老鄰居的情面上,李某把錢借給了尹某。春節前,由于尹某沒有主動聯系自己,李某就上門找到了尹某,但其一再推托,讓自己再等幾個月。后來李某打聽到,尹某生意做得并不成功,估計虧了不少。自己老婆和家人都勸自己說“債不過年”,為了保險起見,于是起訴到了法院。
法官說法:誠信觀念不可破
俗語說,“債不過年”、“欠債不過年三十”。年關之時,也往往是老百姓之間結清借款、欠款以及貨款的最后期限。“欠債不過年三十”已成為中國老百姓上百年來主動遵守的一個原則,這不僅算是誠信,算是責任,也算是種人情世故。所以一旦過年前后,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借款,這種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就會被打破,出借方就要想辦法實現自己的權利了。現在的老百姓法律意識逐漸增強,已經不再像以前一樣把法院當作衙門進,打官司也不會再愚昧地躲“正月”,所以節后一上班,法院就迎來了立案的第一個“高峰”。
現象二:理不好的家務事!
以往有戲言稱“清官難斷家務事”,但節后到法院要法官幫著理家務事的還真不少。一位前來咨詢立案的男子表示,妻子一跟自己吵架,不管大事小事,都喜歡向父母哭訴,岳父母轉過身就不分青紅皂白地找自己算賬。今年過年,夫妻倆在岳父母家過年,這個年成了岳父母一家對自己的“清算”大會,自己實在受不了妻子一家的做法,想趁早離婚。
法官說法:該放手的放手、該看淡的看淡、該寬容的寬容
法官表示這種節日家庭糾紛,無外乎兩個原因,一是家庭成員之間認為享有的權利或承擔的義務不平均,如老人贍養情況和老人財產分配的方案,第二個原因則很簡單,就是心受委曲了。第一種矛盾往往是日積月累形成的,屬于實質性矛盾,春節期間大家聚在一起,有了言語摩擦,矛盾更容易升級。第二種矛盾多緣于一些生活瑣事或者心理疙瘩,不是實質問題。法官們抓住利弊輕重,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多做思想工作即可促成調解或撤訴。但是不管怎樣,一旦打了官司,在心理上難免會產生隔閡,需要很長的時間和努力才能恢復。因此,對于節日家庭糾紛,法官們給出三條建議:
建議一:該放手的放手。一些父母對子女比較寵愛,存在著一種不愿放手的“舐犢”心理。雖然子女已經長大成家,但總怕子女會受配偶或配偶家人的欺負,小家庭的大事小事都要管,小家庭就變成了大家庭,往往出現小兩口只是小別扭,兩家老人卻義憤填膺、死磕到底的情況。所以提醒這些子女已成家的父母,給子女們多點自由的空間,該放手時還是要放手。
建議二:該看淡的看淡。夫妻倆較勁在誰家過年、誰對誰不好,兄弟姐妹間較勁父母是否偏心,親友間較勁誰家配偶和子女更有出息、更懂事,導致紛爭不斷,甚至上升到掀桌子或大打出手。對于這種情況,應當明白幸福不是在比較中產生中的。過多地比較,生活中總會充滿著矛盾和怨氣。所以,只要調整心態,對上述問題看得淡一些,過年時的心情就會更愉悅些。
建議三:該寬容的寬容。按照中國的傳統習俗,過年都要與親人團聚共話天倫。然而距離的拉近也為矛盾的產生制造了空間,言語不當“打嘴仗”、酒量不佳言行失控都易引發家庭關系的危機。只顧著自己玩樂,把家務都拋給配偶或家友,也會引發家庭大戰。對于這些,如果只是節日當中才有的“節日病”,作為親友盡量寬容一些,畢竟忙碌了一年,心態上確實容易松馳,相信通過溝通這種心結可以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