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劉某的丈夫見鄰居買車跑運輸都發財了,自己也想跟著跑運輸,便向親戚、朋友借了十幾萬元,加上自己多年的積蓄,買了一輛大貨車。哪曾想,天有不測風云,去年6月的一天,劉某的丈夫及兒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大貨車也完全報廢,整個家庭陷入了極度悲痛之中。在親屬的幫助下,劉某家將肇事車主王某及保險公司訴至法院,經審理肇事司機王某負事故主要責任,法院判決王某賠償64萬元,其中保險公司承擔31萬元。判決生效后,保險公司及時履行的賠償義務,使這個剛剛失去親人的家庭得到了些許撫慰。但肇事司機王某自己承擔的33萬元卻遲遲沒有履行。

 

201310月劉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后立即向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要求其立即履行,同時對王某的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財產進行查詢。法官調查的結果不容樂觀,王某的銀行存款只有8000余元,只有一處房產并且王某還贍養80多歲的父母,撫養兩個孩子,王某的償還能力不是很樂觀。法官另外得知一條線索王某的妻子在國外打工,每年有6萬元的結余。天有不測風云,劉某春節前心臟突然不適,去醫院檢查后需要心臟搭橋,費用總計40萬元,劉某找到法官哭訴,法官找到王某多次對其做思想工作,讓王某和妻子一起盡快籌錢,不能讓劉某看不起病。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法官細心的指點、耐心的教育、熱心的調解下,王某和妻子被說服了,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王某年前湊齊15萬元給劉某,其他的錢分兩年還清。但王某妻子的錢在國外要到春節期間正月初五才能到賬,節后上班第一天風雨交加,法官不顧天氣寒冷帶上王某夫妻去銀行取錢,又馬不停蹄的趕往常州醫院把15萬元的救命錢送到了劉某手上,病床上的劉某激動的流淚:“這是我收到最好的春節禮物,我的手術費用終于湊齊了,謝謝法官的辛苦”。

 

正月初八下午,劉某的親戚打電話告訴法官,劉某的手術非常成功,他代表劉某及親屬感謝法院和法官的辛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