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夫婦是外地來常打工人員,二人在常州一小區租了一間房子,平時老兩口就開著一輛貨車到處擺攤買衣服賺錢。去年7月的一天老兩口向往常一樣清晨5點在綠地世紀城附近一小菜場擺攤賣衣服,一直到7點鐘左右兩人收完攤在一家小飯館吃完早飯后正準備回家,這時曹某老婆看到一門店的門口有只大狗走來走去蠻可愛的,王某朝狗招了招手,狗還真的就跟著王某走了出來,來到了貨車旁。王某看到這只狗一直跟著自己就動了歪腦筋,看到自己丈夫正在車上休息,遂告訴老公說自己想抱著只狗回去養,老曹二話沒說就把狗抱上了車,二人隨即開車回到了家里。

  二人把狗帶回家后養了三天發現自己有點養不起了吃的太多,還一直流口水,正好隔壁的張某看上了這只狗,王某最后以1600元的價格將狗賣給張某,直到事發,曹某夫婦還不知他們兩個偷來的是一條藏獒,其主人是以30000元的價格買來的,經常州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藏獒價值人民幣35000元。最終二人因為一時的貪婪受到了法律的嚴懲,二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罰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