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良好的理財習慣,控制不住消費欲望,過度透視信用卡就會陷入“刷卡輕松還錢愁”的窘境。近日,市法院審理了一起因惡意透支信用卡而涉嫌信用卡詐騙的案件。

 

“我當時就覺得手上有個卡,想消費的時候,隨便一刷挺瀟灑,在朋友面前也有面子,沒想到越刷越多,最后還不上,還被判了刑!我后悔啊!”今年51歲的王某是一名個體經營戶,20088月,他向中國建設銀行泰州支行申領了一張透支額度為人民幣50000元的信用卡,隨后又通過該卡透支套現本金人民幣56102.37元。該透支款償還期限到期后,經發卡銀行多次催收,自收到催款通知三個月內王某仍不歸還。“我當時覺得這事沒那么嚴重,心里沒當回事,認為能拖一天是一天。”站在被告席上的王某追悔莫及。

 

興化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惡意透支5萬元,超過法律規定的5千元犯罪數額,并經銀行催收多次超過3個月仍未歸還,應當被認定為“惡意透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遂判決王某犯信用卡詐騙罪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同時,法院還宣布將對他實施“禁止令”,緩刑考驗期內,嚴禁他申領、使用信用卡以及從事高消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