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日上午,揚中法院一樓會議室人頭攢動,偌大的會議室坐滿了當事人,他們的臉上都洋溢著笑容。原來這里正在召開執行案款集中發放會,大家都是來領取執行案款的,共計15家單位和個人來領取案款,涉及案款2227240元。

 

王某等9人申請執行市某電氣公司勞動爭議一案,案件于2010年經仲裁后該公司應支付王某等人工資6萬余元。該公司后遲遲未付,王某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后,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卻跑路了,案件只能暫時終結執行。今年6月份,王某等申請恢復執行,該院執行局副局長丁書云在承辦此案后,了解到該公司有另案在新區法院被執行,通過多次溝通協調后達成和解,案外人先行墊付了工人工資。領到工資款的王某激動地說:“我在這家公司辛辛苦苦干了幾年,可最后連工資都沒拿到,這么多年了,本來都不抱希望了,沒想到丁法官這么快就通知我們來拿錢,謝謝法院,感謝法官!”

 

李某申請執行鎮江某電器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本案于2010年判決應支付李某醫療費及傷殘補助金等近30萬元。在執行過程中,申執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約定被執行人每年分兩次各支付3萬元,直到付清為止。執行局副局長施桂芳在執行過程中,每到付款期限都提前與被執行人聯系,并及時通知申請人來領取案款,讓申請人在寒冷的冬季感受到來自法院的溫暖。

 

鎮江某電器公司申請執行合肥市某光伏公司一案,但因大環境影響,現光伏公司普遍的不景氣,申請人對此案并不抱太大的希望。執行局法官林星在接手此案后,考慮到春節臨近,申請人亟需此筆案款來發放工人工資,通過在其公司年報了解到其在國開行有銀行賬戶,一大早趕赴合肥,查至被執行人賬戶上有存款,立即依法扣劃案款近119萬元(含執行費)至我院賬戶,快速實現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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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案款的集中發放主要是針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及支付工資等涉民生案件,為著力解決關系群眾基本生活的執行案件,該院執行局在今年1月份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共52件案件納入活動范圍。執行局通過采取加大執行力度、強化執行手段、多方溝通協調等各種措施多管齊下,僅一周時間就執結涉民生案件28件,執行兌現標的300余萬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義”,讓申請人過上一個安樂祥和的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