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驅動傳銷 十六人非法拘禁案件判決
作者:高風 發布時間:2012-06-20 瀏覽次數:475
“由于對于當前工作和生活狀態的不滿意,加上交友不慎,我們才誤入歧途;希望法院能給我們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我們一定踏實做事,誠實做人……”6月18日上午,鎮江潤州法院刑庭公開審理了三起非法拘禁案件,因非法傳銷而引起的這三起案件被告人數多達十六人。當庭宣判后,被告人紛紛表示將悔過自新。
被告人鳳某等十六人均為外來人口,多為社會待業、無業人員,且人員有年輕化趨勢。一直以來,抱著致富夢想的他們希望通過更加快捷方式得以實現,于是他們開始從事非法傳銷活動。他們以介紹工作為名先后將多名被害人騙至傳銷窩點,限制人身自由并強迫他們從事非法傳銷活動。被害人多與被告人熟識,主要是同學、親屬、老鄉關系,但也出現了通過網絡交友平臺尋覓新成員的現象;被告人法律意識淡薄,認為自己只是一般違法行為或者不道德行為,沒有構成犯罪;從犯罪手段看,主要是采取欺騙、恐嚇、毆打、非法拘禁的方式,造成被拘禁人員傷亡事件時有發生;從案發地點來看,非法拘禁場所均發生在私人出租房內。
潤州法院刑庭經過審理認為,利益驅動是案發的主要誘因,被告人以蠱惑性、煽動性極強的營銷、做工程、學藝等為幌子,使懷有暴富幻想的被害人誤入陷阱。十六名被告人中十四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到有期徒刑一年不等,其余二名被告被判處緩刑。
值得一提的是,十六名被告人中的曹某還是大學畢業生,而且已經聯系好了工作單位;卻因為不滿足當前狀況鋌而走險,最終落入了非法傳銷的彀中。法官告誡涉世未深的年輕人,想借傳銷致富,改變自己的生活和命運是不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