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貨車司機報警稱被一伙以出老千方式的人騙了,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隨即落網,經查這伙人在半個月時間在南京、南通、鹽城以及我市作案10多起,成功6起,騙得贓款11萬多元。日前,被告人胡某因犯詐騙罪被儀征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9個月,羅某等人也被處以相應刑罰。

 

鹽城男子胡某20127月刑滿釋放后,生活捉襟見肘,與自己的同村老鄉羅某、李某等人商量著騙點錢。某日,他們來到揚州,將作案目標選定了大貨車司機,胡某見一輛車上沒人,就按車上留的聯系方式給對方打電話,說要去儀征運一批貨,并開出優厚條件。很快司機常某和胡某見面了,胡某自稱是鎮上一處工地施工隊的隊長,常某一見生意上門了,就高興地應允了。在去儀征的路上,胡某接了個電話后,告訴常某說貨主臨時有事,安排了“二把手”給他們裝貨,“二把手”目前在咖啡館。隨后兩人直接到了儀征某咖啡館,胡某的幾個同伙正在包廂里“炸金花”。因為沒到上班時間,胡某就加入了賭博的行列。玩了一會兒,胡某3個同伙中的一人借故離開,他們就邀請常某來玩。一開始常某贏多輸少,他并不知道牌已經被該團伙中一個會“出老千”的人動過了手腳,讓他贏只不過是假象,后來越賭越歡,籌碼也越來越高。最后一局常某已經押上了18000塊錢,可能意識到有問題了,他就中途放棄了,最終胡某贏了2萬多元。常某手上沒帶那么多錢,這伙人就跟著他到銀行去取錢。銀行卡上一下子少了那么多錢,常某擔心和家人不好交代,提出讓胡某給他寫一張欠條,胡某覺得已經行騙成功,而且他也即將逃離,就用一開始的假名字給常某寫了一張1.8萬元的欠條,隨后這伙人借口離開,常某報警,隨后,受害人司某等人相繼報案。

 

儀征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胡某等人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胡某有期徒刑39個月,羅某等人也被處以相應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