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法院:法官多走路,群眾少跑腿
作者:金永南 發布時間:2014-01-21 瀏覽次數:863
前不久的一天下午,南通市通州區張芝山鎮復興村村委會聚集了不少百姓,這里不是開會,不是唱戲,而是法庭正在巡回審理一樁民事案:為了幾十顆鐵籬笆苗,村民王某把五家鄰居告上了法庭,法官把法庭挪到了村委會,就地開庭審理。
原來,村民王某的一塊土地與被告朱某等五人的承包地相鄰。2010年,王某在自家承包地與五被告家承包地的界址附近種植鐵籬笆苗。由于鐵籬笆長大后高可達1.5米到2米,且渾身是刺,不但影響五被告與王某相鄰地塊的莊稼生長,而且影響五被告的種植作業。五被告在與王某交涉未果后,一怒之下鏟除了王某的鐵籬笆苗。糾紛先后經村委會、派出所調解,王某堅持要求五被告賠償損失。
2013年9月,王某一紙訴狀將朱某等五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損失17860元。
由于被告人數較多,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張芝山法庭承辦法官考慮到村民對該起糾紛的關注度較高,且糾紛發生于鄰里之間,與其讓五被告上法庭,不如將法庭搬到村里,既方便了群眾訴訟,減輕群眾訴累,又能通過就地審理案件起到法制宣傳教育的作用。
巡回審判庭安排在村委會,里面擺放了審判用的桌椅,審判桌上分別擺放了審判員、書記員、原告、被告的席位牌,法庭簡易而不失莊嚴。當天下午庭審現場,不多時就來了很多群眾旁聽。審判開始,審判人員宣布了法庭紀律及當事人應享有的權利義務。隨著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辯論的依次進行,整個庭審過程井然有序。庭審結束后法官主動征詢民意,讓村民們談看法,并采納民意當庭作出判決。判決宣讀完畢,旁聽的村民們鼓起了熱烈的掌聲,“這種官司打得明明白白,我們也受到了啟發教育!”參與旁聽的村民李進說。“巡回審判庭真是好,不然的話我們還得大老遠來回跑好幾趟!”原被告都認為。
打官司,不但要讓群眾打得起,還要讓群眾打得方便。據了解,近年來,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堅持“讓法官多走路,群眾少跑腿”的理念,加大巡回審判力度。巡回審判是指人民法院特別是基層人民法庭,為方便人民群眾訴訟,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深入農村及交通不便、人員稀少等偏遠地區,就地立案、就地開庭、當庭調解、當庭結案的一種審判方式。通州法院選擇贍養繼承、鄰里糾紛、土地承包等群眾身邊最常見、最關心的典型案例,把法庭搬到村邊地頭、農家院落,努力把司法過程變成服務群眾的過程。據統計,該院2013年度就地調解、就地開庭、就地宣判涉及婚姻家庭、相鄰權、農村土地承包等類型的案件達294件。
巡回審判庭實現了人民群眾與法庭審判活動的互動,使法庭成了農村倫理是非的評判場,在方便群眾的同時成了農民鮮活生動的法制講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