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的少女小云是通州某紡織品公司的職工,,被分在陳某手下學徒,小云總是尊敬的喊他“師傅”。但沒想到這位已年近40的“師傅”竟將他的罪惡之手伸向了自己的“徒弟”。案發時小云已懷孕七月有余。

 

小云在2012年年初時進入通州某紡織品公司工作,成為一名擋車工,由陳某帶著學習,小云長得比較清秀,陳某時不時的會定睛看著她,小云也能感覺到但并沒有放在心上,心想這可是自己的師傅,而且比自己大這么多,應該不會有其他想法。20125月底的某晚,被告人陳某見車間無人,頓生奸淫歹念,將覬覦已久的小云強行抱至辦公桌上,不顧被害人小云的反抗,強行對其實施了奸淫。小云對于此事羞于開口,也怕其男友棄之而去,沒有報警,也沒有聲張,這一舉動更助長了陳某的氣焰,此后,陳某便一發不可收拾。20125月至20133月間,被告人陳某以向老板提議開除被害人小云,及將其與小云有過性關系的情況告知小云家人等相威脅,先后在紡織品公司的車間、宿舍內,不顧被害人小云的反抗,強行對其實施奸淫13次,案發時已致被害人小云懷孕七個月。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違背婦女意志,采取脅迫手段多次強行奸淫婦女,且致被害人懷孕引產,屬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