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治病賣假貨 淘寶店主獲刑一年半
作者:吳曉蕾 吳靜 發布時間:2014-01-16 瀏覽次數:453
周某今年38歲,跟隨親友來到昆山打工,因身患肝硬化需要治療,家庭情況越來越貧困。后周某發現在淘寶網上賣衣服生意很好,為了給自己多掙錢治病,周某便萌生了賣假貨的念頭,在淘寶網上注冊了一家名為“大圣商號”的淘寶小店,專賣一些假冒國際名牌的服飾,一年下來獲利頗豐。
2013年3月,公安機關在周某租住的房屋內查獲假冒某國際品牌的服飾2000余件,價值人民幣330000余元。后周某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昆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被抓的周某這才知道自己的行為觸犯了刑法。庭審中,周某對自己的行為悔恨不已,表示不該為了掙錢治病而觸犯國家法律。想到家里的孩子以及自己的病情,周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然而世上沒有后悔藥,周某終將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經法院審理,周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結合周某的犯罪情節,考慮到周某當庭認罪態度較好,法院依法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十七萬元。宣判后,周某表示服從判決。
法官提醒:淘寶網上賣假貨,銷售金額超過5萬元即觸犯刑法。即使銷售數額較少,達不到刑事處罰標準,商標權利人也可以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要求售假者賠償損失。本案中,周某的情況讓人同情,但是貧困不是犯罪的理由,作為商家還是應該誠信、合法經營,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