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錢他們讓身邊人“色誘” 觸犯刑法紛紛入獄
作者:茍連靜 發布時間:2014-01-16 瀏覽次數:538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近年來,部分犯罪嫌疑人從“女色”中嗅到了“商機”。近日,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法院接連審理了幾起案件,被告人為了賺錢不惜將身邊的女孩子拉下水,讓她們出賣色相,這些妙齡女子中,居然有他們的老婆、未婚妻、女朋友……
案例一:雙胞胎兄弟均讓女友當“酒托女”
2014年1月14日上午,無錫市北塘法院1號法庭和2號法庭同時審理了兩起詐騙案,這兩起案件的被告人分別是兩對情侶,更讓人驚訝的是,兩個男孩子還是雙胞胎兄弟。
姚大寶和姚小寶是一對孿生兄弟,今年都27歲,兩人都只有小學文化。由于打工賺錢辛苦,姚小寶沒事就上網,逐漸在一個朋友的“指導”下慢慢對“酒托”開了竅。經不住朋友的“勸導”,姚小寶帶著90后女友小潔從東北老家出來賺錢,他還勸說在上海打工的姚大寶及其女友小晴一起加入。隨后,弟兄倆帶著各自年輕貌美的女友來到無錫,開始了“酒托”賺錢之路。
法庭經審理查明,去年5月底開始,姚氏兄弟倆扮演“傳號手”的角色,專門負責在賓館通過網絡聯系“操盤手”,讓操盤手通過一夜情網站、微信等途徑需找合適對象,然后姚大寶兄弟倆將具體信息發給各自的女朋友,讓她們冒充聊天中的女孩子的身份,以相親、交友的名義,和男孩子見面,帶對方去鳳凰城非凡領地休閑吧高額消費。其中,姚大寶及其女友實施詐騙4次,騙得6908元;姚小寶及其女友實施詐騙12次,騙得6350元。
受害人王某說,小潔當時點了兩杯飲料,一小碟牛肉干,一碟香蕉片和一碟山楂片,結賬時就要了364元,明顯高出市場價很多,喝完飲料后他就走了。
另外一個受害人何某說,他跟女孩子在微信上認識不久,小晴就約他晚上11點多見面,他當時就覺得很不正常,但他還是赴約了。小晴拒絕到何某建議的一家咖啡廳見面,把何某帶到了非凡領地休閑吧,點了兩杯飲料、一個果盤和一碟瓜子,結賬時收費460元。何某意識到肯定是遇到酒托了,他擔心當場揭穿會惹怒休閑吧的男服務員們,所以他提出AA制,扔下230元趕緊離開了。
在多名群眾報警后,警方很快將他們全部抓獲。北塘法院沒有當庭判決,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案例二:“迫于生計”他介紹未婚妻賣淫
徐明和女友李婷在老家辦過結婚酒席,雖然還沒有領取結婚證,但他言談之中已經將李婷稱之為“妻子”了,只不過,他并沒有好好關愛他的未婚妻,為了快速賺錢,他說服李婷賣淫,而他自己就是幫李婷聯系“客戶”的皮條客。
32歲的徐明與李婷一直在浙江蕭山打工,去年8年底,他們來到無錫投靠在足浴店工作的表弟,沒想到的是,足浴店并不招工,而且表弟所住的地方并不方便他們居住,不得已之下,他們住到了一個快捷酒店里。
由于打工并沒有攢下多少錢,吃住在酒店的開銷又很大,二人很快就沒什么錢了。就在這個時候,徐明在新疆打工的媽媽因為意外把胳膊摔骨折了,工地賠償一時又拿不到,徐明媽媽就一直給徐明打電話要他匯錢看病。
徐明手中沒錢,他向李婷提出,由他在網上招嫖,讓李婷出臺賣淫賺錢。李婷一開始聽了徐明的建議覺得很荒唐,當即拒絕。可是,他們二人的經濟狀況每況愈下,徐明三番五次勸說李婷,在徐明媽媽又一次打來電話要錢治病后,李婷最終松口答應了徐明的提議。
1月7日,北塘法院審結了這起介紹賣淫案。經審理查明,李明利用聊天交友軟件發布招嫖信息,先后4次介紹妻子李婷到酒店賣淫,得贓款3600元,其行為已經構成介紹賣淫最,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追繳違法所得3600元。
案例三:為賺錢他讓老婆當誘餌出演“仙人跳”
30歲姜江遇到32歲小梅,兩人“姐弟戀”進行得很順利,小梅主動提出了結婚,姜江提出自己沒錢,但小梅表示不介意,二人很快領取了結婚證。
步入婚姻殿堂后,姜江多次表示,沒錢的日子不好過。小梅則回憶起了自己在足浴店、浴室等地打工時遇到的幾個有錢老板,她常常感嘆過日子有錢沒錢還真是不一樣,不過有錢人都不太老實,曾經有個老板還提出要小梅做他的情人。小梅把這些以前的事情當作笑話講給姜江聽,沒想到這些話卻“啟發”了姜江,讓他從中嗅到“商機”。
姜江逐漸萌發了“仙人跳”的賺錢思路。他提出,讓小梅去勾引那些老板開房,然后自己去抓奸,趁勢大大敲一筆錢財。
小梅一開始拒絕了,但她經不住姜江一次兩次軟磨硬泡,為了當上有錢人,她最終還是答應了姜江的建議。小梅找到了曾經提出要她做情人的大老板林某,甜言蜜語后約林某開房,林某欣然赴約,當二人在房間內脫掉衣服后,小梅瞅準時機悄悄用手機告訴守候在隔壁房間的老公姜江,并悄悄打開房門。
姜江帶著人一擁而入,將林某踹到一角,并拍下裸照。姜江向林某表明自己的身份,然后問林某怎么辦,并作勢假裝要通知林某的老婆。林某抱著頭蹲在墻角,一看見姜江他們要打電話,趕緊阻止,并主動提出愿意賠錢??匆娊敢饽缅X,林某甚至還趁機提出讓姜江同意小梅今后正式做他的長期情人。
就這樣,姜江利用妻子的美色,先后4次得手,得贓款12萬3千元。近日,北塘法院審結此案,認定姜江和小梅的行為已經構成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各處罰金5萬元。而那個和姜江一起去“捉奸”的同案犯也被判處2年9個月有期徒刑。
采訪手記:肆意踐踏道德底線犯罪現象應引起警惕
這幾起刑事案件的作案手法都很老套,沒有多少新意,案件容易偵破,定罪量刑也都相對明確。但在采訪過程中,北塘區人民法院刑庭多名法官告訴記者,與以前的此類案件相比,犯罪嫌疑人除了出現年輕化的特征之外,另外一個明顯的特征就是,他們出賣色相的同案犯與他們之間有著密切關系:或者是朋友,或者是戀人,有些就是他們的親人,甚至是妻子。
在傳統道德倫理中,讓至親的人出賣色相賺錢,這個有悖正常倫理的。這些行為除了觸犯刑法外,更是赤裸裸踐踏了親情、友情、愛情。這種肆意踐踏道德底線的犯罪現象需要引起我們的警惕和反思,除了給予刑罰懲處外,需要從根源上尋找他們人性墮落的原因,也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構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文中所用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