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舉辦銷售電動車廣告宣傳會名義,向村民派送洗衣球等禮品,要求其先表誠意拿錢購買后再返還,騙得錢財后趁亂逃離。元月15日,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結這起詐騙案,崔某等四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至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的刑罰,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4000元。

 

崔某是江蘇省如皋市磨頭鎮人,沒有正當職業,因手頭緊張,與鄧某、張某、劉某三名老鄉一拍即合,外出“找錢”。20135月,四人開著掛有電動車廣告宣傳會橫幅的面包車,來到海安墩頭鎮。他們自稱系如皋新日電動車廠工作人員,來此舉辦廣告宣傳會,并通過喇叭不斷播送消息,迅速聚集了附近大量村民。

 

崔某等人向村民宣傳,公司為答謝消費者,免費派發洗衣球等禮品,但因數量有限,只能贈送給最有誠意的人,而挑選方式就是先拿錢購買,比誰掏錢快,并承諾活動后當場返還現金。半信半疑中活動開始,首先是價值10元的洗衣球,村民們禁不住誘惑,紛紛掏錢購買。崔某等人按照承諾,當場將收取的現金全部返還,拿到錢的村民興奮不已,以為碰到了“好運氣”。

 

騙取村民信任后,他們又拿出按摩器,稱其價值400元,誠意金只需200元。想得到禮品的村民爭著掏錢購買,幾分鐘內按摩器就被一搶而空。就在大家等著返還現金時,四人又拿出準備好的勺子等廉價品請周圍村民幫忙派送,趁大家哄搶之際,迅速開車逃離了現場。此時村民們才恍然大悟,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日這個詐騙團伙被抓獲。

 

海安法院經審理查明,崔某等四人通過上述手段,騙得43名村民合計人民幣7950元。據此,法院認為,崔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遂綜合相關情節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此類案件中,被告人多選擇鄉鎮居民,特別是老年人實施詐騙。詐騙過程中,他們利用“免費贈送”、“廠家回饋”等幌子,先以小恩小惠騙取信任,待對方放松警惕后,再騙錢走人,其所銷售的物品均是價格低、質量差的“三無產品”。希望廣大老百姓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莫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