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間房產引糾紛 叔父為家庭和諧“巧”用心
作者:尹叢叢 發布時間:2014-01-16 瀏覽次數:455
近日,昆山法院審結了一起復雜的房屋確權案件,原、被告雙方系侄嬸關系,經過數次開庭及調解,雙方簽下調解協議。
林中的父親林初和林興是親兄弟。1989年,因為林興工作調動至外地,哥哥林初就搬到林興的老房中居住。林興和妻子袁英膝下無子,林興本打算將自己的老房賣給侄子林中,卻擔心侄子們不孝敬林初,買房后會將哥哥趕出老房。為保障家人和睦,林興想出了一個“妙”法子:與林中簽訂協議先將老房的半間賣給他,剩下半間待林初去世后再賣給他。不僅如此,老人對以后該房的翻建及產權也在該協議中做了詳細地說明。協議簽訂后,林中陸續支付給叔嬸購房款,林興感到自己的辦法確實維護了一家人的團結。然而,林興去世后,老房因拆遷安置了一套樓房,隨后林初去世,因為半間房屋的歸屬問題林中與嬸嬸袁英對新房爭執不下,最終對簿公堂。法院在查明案情后,依法組織雙方調解,在看到林興老人親手書寫的分房協議后,法官為林興老人為家庭和睦所作的精心安排所感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向原被告雙方闡明老人的用心良苦,經過多次調解工作原被告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協議。
法官提醒:
“半間房產”承載了一份財富,更寄托了一份親情。20多年前林興老人之所以將一半房產賣給侄子,就是為了維護家庭的團結和諧,其他成員應當懂得珍惜這良苦用心。法官被老人的這份用心感動,考慮到如果依照叔侄之間的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的話,無法有效實現拆遷房屋的最大價值,也違背了林興老人當初訂立合同的初衷,而且80歲的袁英老人沒有兒女,在以后的生活中需要親人的照顧,法官盡量說服雙方當事人以家庭和睦為重,避免矛盾激化。最終雙方自愿協商一致,袁英老人同意給予林中10萬元作為補償,拆遷房屋歸袁英所有,雙方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