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瑣事扭打了起來,沖動中隨手拿起一把鐵鍬朝對方眼睛揮過去,造成對方眼睛嚴重受傷。“沖動男”盡管已經賠付了傷者125千元治療費,但因傷者傷勢已經構成輕傷,“沖動男”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近日,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審結了此案,“沖動男”獲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借”水洗車被罵

 

48歲的王某是一名水電工,去年429日,王某接到一份活兒,幫一家綠化建設有限公司的會議室安裝線路。下午3點左右,王某干完活準備離開。當他駕駛一輛面包車向院外行駛的過程中,他發現綠化公司大院里有公路人在做綠化鋪地磚,工人旁邊有一根水管,王某覺得自己的面包車有些臟,就將車開到水管旁邊,準備順便“借”點水洗車。

王某剛沖了幾下,就走過來一個年約30歲的男子于某,他叫王某不要在這里洗車,因為他的工人在鋪地磚,會影響工人干活。王某跟他說不要緊的,他就在旁邊沖一下。但是于某就是不允許王某洗車,于某直接走過去把水龍頭關掉了。王某不死心,自顧自又打開了水龍頭。于某又關掉了,王某又一次打開水龍頭。三番兩次后,又走過來一個戴眼鏡的男子直接朝王某吼起來,不讓王某洗車,王某一看對方兇惡的樣子也開始發火,雙方發生爭執開始扭打。

 

追打泄憤惹禍

 

扭打過程中,王某撿起地上一塊磚頭,沖上去準備砸眼鏡男,這時又過來一個年約40歲的男子陸某,與年輕男子一起拉住了王某,眼看著王某掙不脫身,眼鏡男趁勢又擊打了王某頭部幾拳。王某更加憤怒,旁邊圍觀的人都過來勸架,將眼鏡男拉開了。

 

勸架的人中也有王某的姐夫,王某姐夫也在綠化隊干活,與其他人熟識,他勸王某算了。但是王某想想很生氣,他去追趕眼鏡男,但眼鏡男跑掉了。眼鏡男走掉后王某越想越氣,他想,要不是40歲的男子跟年輕男子拉住自己,自己也不會被眼鏡男打那么多下。于是,他順手撿起工人干活用的鐵鍬,沖到40歲男子陸某的身后,朝他后背拍打了一下。

 

陸某立即掉轉身來,王某又抄起鐵鍬朝陸某上身一揮,正巧打在陸某的眼睛位置,陸某當即捂著眼睛蹲在地上,鮮血汩汩流出。王某這下終于覺得自己的火氣消了。圍觀群眾報了警,王某扔了鐵鍬待在原地等警察,民警將王某帶回派出所。

 

法官提醒:學會控制情緒

 

經檢查,陸某右眼眶上、內、外側壁骨折,右眼內出血,右視網膜下出血,右眼瞼裂傷。經醫院診斷和法醫鑒定,陸某的傷勢構成輕傷。

 

案發后,被告人王某懊悔不已,經過協商,他與被害人陸某達成了和解協議,賠償了陸某損失12.5萬元,并取得了被害人陸某的諒解。

 

法院認為,王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考慮到王某積極賠償,并且有坦白情節,最終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提醒,近年來,因一時沖動犯下故意傷害罪的情況屢有發生。本案中,王某不聽對方勸阻,因為瑣事引發紛爭,最終造成嚴重后果,被判處刑罰,還給自己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法官建議,市民平時要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要因為一點小事就暴怒,不要睚眥必報,要心胸寬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