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現實生活中,一些不講信用的債務人,不是積極履行還款義務,而是一拖再拖,甚至玩失蹤,少數債權人在催要不成的情況下,往往情緒激動,失去理智,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過程中,采取非正常手段,進而觸犯法律,因索債進了牢房,雖然令人同情,但法律是無情的。本案被告人孫進在討要債務的時候,非法禁閉債務人張軍,剝奪其人身自由,觸犯刑律,不但自己獲刑,還連累了自己洗車店的其他3名工人進了監獄,教訓十分深刻。

 

孫進在泰州市姜堰區從事汽車服務行業,與張軍是朋友關系。20123月間,張軍自稱自己做生意需要周轉資金,找孫進分三次借款100萬元,并答應當年10月底歸還;孫進感到張軍平時為人還守信用,由于孫進沒有100萬元現金,于是孫進還找朋友借了些錢,湊齊100萬元借給了張軍。借款期滿后,孫進找張軍還錢,張軍一直拖著不還,直至2012年底,張軍干脆連孫進電話都不接了,孫進多次到張軍家中都沒有找著人。此時,孫進借朋友處的錢也到期了,朋友也在向他催要,孫進在萬般無奈之下,出錢請私人偵探公司,查找張軍的下落。2013412日,孫進得知張軍在江蘇鎮江市的下落后,情急之中,叫上手下工人王東、李華、林永等人,與私人偵探公司的人一起駕駛兩輛汽車趕至鎮江市。當日中午,孫進在鎮江市一飯店內找到了張軍后,孫進等人強行將張軍帶上汽車開至江蘇省泰州市,其間,扣留了張軍的手機、銀行卡等物品,并把張軍安排住進泰州市海陵區7天連鎖酒店客戶,同時讓王東等3人看管張軍,不讓其跑掉,促其還錢,此時孫進因事離開了酒店。413日,孫進又電話要求王東等人帶著張軍換一個住處,于是,王東等人又帶著張軍住進了錦江之星酒店,繼續對張軍限制人身自由。王東、李華、林永等3人在看管期間對張軍實施了毆打。張軍趁王東等人看管松懈時,向服務員塞紙條求救,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后,413日下午在錦江之星酒店588房間將張軍解救出來,同時當場將看管張軍的王東、李華、林永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413日下午,孫進與王東等3人電話聯系不上,此時孫進自感事情不妙,于414日上午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泰州市海陵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審理認為,被告人孫進、王東、李華、林永非法拘禁他人,且有毆打情節,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均應予處罰。4名被告人當庭自愿認罪。為保護公民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懲罰犯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孫進有期徒刑八個月;判處被告人王東有期徒刑八個月;判處被告人李華有期徒刑八個月;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應當通過正當途徑、采取合法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解決相互之間的糾紛,切莫重蹈本案被告人孫進等人的復轍,做出違法的事情,最終導致悲劇的結局。(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