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駕駛遇酒駕 漠視交規嘗惡果
作者:吳紅娟 發布時間:2014-01-14 瀏覽次數:419
本來即將牽著愛人的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卻因為僥幸心理作怪而無視交規肆意妄為,最終闖下大禍致人死亡,不但給自己帶來了沉重的精神負擔和經濟負擔,也給他人的家庭帶來了難以彌補的疼痛。
小陳與女友相戀8年,這場愛情馬拉松本快要到終點,再過幾天便可與愛人共享新婚的甜蜜,這天兩人忙了一天剛布置完新房已是很晚,小陳便駕駛與駕駛證準駕不相符且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摩托車送女友回家,為了圖方便,小陳不但將摩托車開到非機動車道上,更是沿著西側道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駛,當行駛至海陵路158號路燈桿處時,因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與飲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的本市居民張浩相撞并發生事故,致張浩跌倒致顱腦損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泰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認定,小陳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
海陵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小陳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依法懲處。因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得到被害人諒解,有悔罪表現,結合其居住地司法矯正機構所出具的審前調查情況,可給其一定的緩刑考驗期限。最終判處小陳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
遵守交規,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我們要時時學會提醒自己,交通規則不是商品,可以隨意挑選,不是美麗的裝飾物,可以隨你任意擺設,它是一塊警示牌、是一根隨時可以點燃的導火線,輕視它,痛苦就會隨時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