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偏吃窩邊草 鉆窗入室終現形
作者:王玉林 發布時間:2014-01-06 瀏覽次數:456
俗話說,“兔子不吃窩邊草”。可趙德卻走偏門,把盜竊作案的目標盯在了自己的樓上鄰居徐華家,而且作案時間都是選擇在下午樓上鄰居徐華上班不在家之際,這給公安干警偵破此案增加了一定的難度,直至公安干警發現樓上被害人徐華家空調外機平臺上留有趙德的腳印時,才將趙德抓獲歸案。
趙德平日里好吃懶做,貪圖享受。結婚不久,其妻多次勸趙德改掉好逸惡勞的本性,可趙德就是不聽妻子的勸說,依然我行我素,一年后,其妻就與他分道揚鑣,離了婚。沒有了妻子的管束,其生活更加放縱,除了上網玩游戲,就是打麻將,轉眼間,就花光了平日的積蓄。期間應聘了幾次工作,都是因為自己吃不了苦而先后放棄。沒有了收入,但又要維持自己的日常的開銷,于是就打起了歪主意,鋌而走險,盜竊鄰居的錢財。2013年9月13日下午14時許,趙德從其居住的泰州市海陵區某小區13幢201室西側房間窗戶爬至13幢301室徐華家空調外機平臺上,采用鉆窗入室的手段進入徐華家中,竊得贓款人民幣11000元。2013年10月30日下午15時許,趙德采用同樣的手段,再次鉆窗入室進入鄰居徐華家中,竊得蘋果平板電腦1臺、佳能數碼相機1部等物品,經鑒定,價值人民幣1950元。徐華下班回家后發現家中物品被盜,隨即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公安機關根據摸排和現場留下的痕跡,于2013年11月1日將趙德捉拿歸案。此時,趙德已將其所竊贓款11000元揮霍一空。
日前,泰州市海陵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被告人趙德對自己的盜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且自愿認罪。審理認為,被告人趙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懲處。為保護公民的財產不受侵犯,懲罰犯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趙德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趙德這種對待生活玩世不恭的態度,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罰。(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