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將至,泰州市海陵區法院積極采取“四個突出”措施,全力沖刺年終執行工作。

 

執行藝術突出“活”。在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確保執行程序合法、執行行為規范的同時,注重講求執行策略,把握社會人情、關系利益,靈活運用多種執行方式,徹底化解矛盾。

 

執行效率突出“快”。案件一進入執行程序,第一時間明確責任、及時分工,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進行查詢、凍結,同時積極尋找被執行人行蹤和被執行財產線索。一旦收到有關執行線索,及時采取有效執行措施。 

 

執行措施突出“威”。面對老賴,敢于碰硬,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堅決采取罰款、拘留等嚴厲的執行措施,達到執行威懾效果,同時從人員、裝備等方面保障執行,嚴格規范執行程序,處處展現執行干警良好的執法形象。

 

執行效果突出“和”。執行過程努力尋找雙方當事人利益共同點,通過擺事實、釋法律,促進執行和解,積極化解當事人之間、當事人與執法人員之間的矛盾,達到促進社會和諧和維護社會穩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