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年,泰興市人民法院努力發揮民商審判職能,創新服務方法,為轄區銀企開設系列服務,及時有效化解各類危機,為全市經濟轉型升級、凈化發展環境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全年共受理商事案件1436件,審結1245件,裁決爭議標的額2.1億元。

 

積極開展“三百工程——法官進銀行”活動,與轄區建行、工行、中國銀行、農行等建立良好的互動關系,專人負責,專項服務。針對金融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件多發、少數被告人惡意躲避債務的情況,主動聯系各家銀行,提出司法建議,送法上門,有效化解了“送達難”難題,加快了審理和執行節奏,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提供了有效保障。

 

法官在了解保險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后,召開保險合同糾紛座談會,與會的各家保險公司就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實務中遇到的相關問題與審判人員進行了熱烈而深入的探討,特別是對明確專門機構進行車輛定損和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標準核定醫藥費用等問題形成共識,為快速、準確的確定當事人的損失,減少保險合同糾紛的發生起到了極大的作用。

 

在審理企業經濟糾紛案件時,平等保護市場經濟主體和債權人的權益,引導企業盤活資產,整合資源,減少經營損失,尋求良性發展。在審理破產案件時,規范資產拍賣處置、應收款清理、職工安置、債權人清償等程序,降低債權風險,化解各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