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檢異常不應忽視 生子患病致夫妻離異
作者:趙亞亞 發布時間:2014-01-03 瀏覽次數:448
近日,經海陵法院法官多次組織調解,徐某訴李某離婚糾紛一案終于塵埃落定:徐某與李某離婚,孕檢時已發現異常、身患先天性疾病的徐某某由徐某撫養,李某從2014年起每年給付婚生子徐某某撫養費6000元,直至徐某某年滿十八周歲;徐某某年滿十八周歲后的費用由徐某自行負擔。
徐某與李某原本是一對恩愛夫妻, 2007年李某懷孕,家人可真是歡天喜地,不料孕檢唐篩排畸檢查時,醫生告知徐某、李某檢查指標異常,胎兒有患先天性疾病的可能,沉浸在懷孕之喜的徐某、李某陡然被澆了一盆冷水,與家人商量后,家中形成兩派意見,一派主張檢查異常,應當流產;另一派主張父母、家族均無遺傳疾病,指標異常僅說明存在患病可能,未必就一定患病。最終,后一派的意見占了上風,期間,李某多次赴南京檢查,相關指標也逐漸恢復了正常,誰知,孩子一出生便查出患有先天性疾病。在孩子一周歲前,李某、徐某幾乎全部奔走在各大醫院之間,巨額的醫療費用讓家庭不堪重負,而醫生關于徹底治愈的診斷意見也讓小夫妻的希望越來越渺茫,當孩子再一次肺炎合并呼吸衰竭發作時,李某、徐某產生了有史以來最大的分歧,最終,李某攜孩子回娘家治療,治療后的孩子雖然脫離了生命危險,然而客觀上因先天性疾病發育遲滯,李某與徐某也因此感情越來越淡,最終,徐某起訴要求與李某離婚,經過法庭多次調解,雙方父母親戚反復做工作,最終達成了離婚的調解協議。試想,如果孕檢異常能引起雙方的足夠重視并聽取孕檢醫生建議采取措施,或許,李某、徐某的婚姻不至于走到分道揚鑣的這一步。
法官寄語:隨著婚檢、孕檢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很多信息在事件變得更壞之前就被得知,也為當事人采取措施留下了一定的余地,然而,少數人對于檢查指標異常心存僥幸,為家庭、孩子的未來埋下隱患。忽視孕檢指標異常,說小了,關系一個孩子、家庭的未來,說大了,關系到全民族人口的整體素質,望適婚適育人員能引以為戒,避免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