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是元旦佳節,對于金壇法院水北法庭的執行人員來說是一個滿載而歸的好日子。上午執行法官驅車趕往宜興市新建鎮去解決劉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案子,劉某被宜興的孟某撞成傷殘,法院判決孟某賠償劉某損失35萬元,判決生效后孟某一分錢沒有履行,劉某的身體時好時壞,經常需要住院,治療的費用卻拿不出來。無奈之下,劉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承辦人接到案件后快速利用司法查控系統查到孟某三個銀行賬戶存款共計10萬元,承辦法官對孟某的銀行存款依照法律規定予以扣劃并交給劉某看病以解燃眉之急。

 

承辦法官電話聯系孟某,其稱去上海做生意去了,等什么時候有錢了就一定把錢給劉某。承辦法官驅車趕往孟某老家宜興,走訪調查后發現孟某在交通事故后就沒回來過,去外地做生意了;同時其鄰居反映孟某是個大孝子,對父母特別孝順,出事后一直瞞著父母,每年父母過生日都會回來。得到這一消息,承辦法官眼睛一亮,這個案子的突破口找到了,一個執行方案在承辦法官的腦中成型了。孟某母親的生日是臘月初一,也就是201411日。

 

承辦法官到達孟某老家后,考慮到孟某母親生日,找到村委會主任讓其借口到村委會辦事,孟某一到村委會見到承辦法官后知道無法抵賴,答應盡自己所能把錢給劉某,但現在只能拿出5萬元。承辦法官對其解釋法律的規定,如果拒不執行或者逃避執行將對其拘留。孟某一下著急了,答應立即想辦法借錢,一個小時后20萬元交到了法官手上。孟某說:“沒想到元旦假期你們也上班,我知道這錢一定要還的,謝謝你們的細心,沒有讓我媽知道。”承辦法官說:“知道你是一個孝子,所以在這里見你,沒有讓你母親知道,希望你以后知法守法。”

 

中午時分承辦法官沒有休息把這20萬元交到了劉某的手上,劉某和妻子感激的淚流滿面,握著法官的手不放。承辦法官叮囑劉某好好看病,早日把身體養好了,日子會好起來的。祝他們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