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讓我們明白了愛情和幸福要靠理解、包容和信任,今后我們夫妻倆會互諒互讓,好好過日子。近日,原告吳輝與被告趙燕重歸于好后,來到法院向法官表達了謝意。

 

吳輝與趙燕1998年相識,不到半年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育有一個女兒,起初一家人其樂融融。但自從原、被告分別外出務工后,雙方較少聯系、溝通,僅在過年時雙方才能見面,夫妻間隔閡越來越大,后來妻子懷疑丈夫有外遇,為此常發生爭吵。2013年春節,趙燕因瑣事與吳輝發生爭吵后兩人開始分居。吳輝一氣之下,遂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要求與趙燕離婚。

 

雙方親友得知此事后,多次找到法官,表示夫妻兩人感情一直較好,希望法庭能調解兩人和好。為此,法官采取背對背的調解方式,放棄休息時間往返于原、被告之間,認真傾聽雙方意見,并不斷勸說,點明利弊關系,解除當事人的抵觸情緒,你們雙方結婚十幾年了,孩子還未成年,草率離婚對孩子和家庭都不利,雙方要互相諒解,放棄離婚的念頭……”在法官面對面、心比心的調解下,雙方認識到信任和理解對于維系婚姻家庭的重要性,最終雙方表示今后會多交流溝通,多體諒、關照對方的生活,一對瀕臨感情破裂的夫妻冰釋前嫌重歸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