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與黃、毒一并是封建社會的殘留穢垢,是影響人們身心健康的三大毒瘤,也是我國歷年來刑法打擊的重點。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近年來,賭博這種社會不良風氣乘虛而入、卷土重來,并成蔓延之勢四處燎原,公安機關雖高壓、強勢重拳出擊,但仍有不法者伺機鉆空從事這種勾當,并欲坐享其成、從中弁取暴利,最終是錢財兩空、身敗名裂。

 

2013718日在家無事可做的被告人鄭明明,想起一個錦囊妙計:不如找?guī)讉€人過來耍耍賺點錢。于是當日下午、晚上,被告人鄭明明先后兩次在本市高港區(qū)許莊鎮(zhèn)某居民家中和本市海陵區(qū)蓮花四區(qū)某房屋內,召集許忠強、劉小根及“大頭”等4人采用撲克牌“炸金花”的方式進行賭博,從中共抽頭人民幣10000元。

 

俗話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事情敗露后,鄭明明被公安機關緝拿歸案。鄭明明的發(fā)財夢終于雞飛蛋打,泡沫成真,等待他的是法律對他的懲罰。

 

近日,泰州市海陵區(qū)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件。本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明明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應依法懲處。被告人鄭明明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主要犯罪事實,且當庭自愿認罪,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鄭明明案發(fā)后退出非法所得且積極繳納罰金,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最后,法院以賭博罪依法判處鄭明明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縱觀本案,鄭明明所謂的發(fā)財夢是以違之于規(guī)、悖之于法的賭博行徑來實現(xiàn)的,是法理不容的犯罪行為。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靠正當行業(yè)、守法經(jīng)營發(fā)財致富,才是光明正大的,也才是經(jīng)得起全方位檢驗的唯一真理。(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