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找代理人注冊公司為名,通過網銀對注冊資金轉賬的方式詐騙85萬元。近日,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對該起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兩名合謀者均獲刑。

 

相識無錫,7080后成“忘年交”

 

出生于1982年朱某是無錫某建筑項目部的保安隊長,2009年,因為經常進出工地,認識了在工地外做小生意的荊某。時間一長,倆人逐漸熟悉,年長9歲的荊某還在朱某的介紹下開始在周圍回收廢舊物品。

 

由于關系好,朱某陸續向荊某借款8萬元。20123月底,朱某和荊某隨工程隊來到鎮江。期間荊某也向朱某催要過借款,朱某均稱無錢未還。

 

20134月初,朱某跟我說要以我的名義找代理人注冊一個公司,可以把注冊資金打到自己的卡上,事成之后他以前欠我的8萬元可以還,還有好處費。”面對朱某  來的橄欖枝,荊某欣然應約。

 

許諾好處,受害者上鉤

 

說干就干,兩人定好計劃,開始尋找目標,朱某想起了曾經幫其代理注冊過公司的盧某。

 

2013419日,朱某找到盧某,說自己的一個信得過的朋友想注冊個保潔公司,讓盧某幫忙墊資100萬給這個朋友作為注冊資金。

 

100萬并不是小數目,盧某不太愿意承擔這么大的風險。“不用擔心,這個朋友跟我關系很鐵,不放心的話,你可以跟他一起到銀行去辦理。”朱某答應事成之后肯定不會虧待盧某。貪圖小便宜的盧某喜滋滋的答應了,報出了9600元的手續費。然而,沒有想到的是等著她的不是餡餅而是陷阱。

 

輸錯卡密,“網銀”轉走巨款

 

2013422日上午,互不相識的盧某和荊某在朱某的安排下見了面,存有戒心的盧某還仔細檢查了荊某的身份證,確定是其本人后,才放下警惕。雙方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辦理了注冊公司的手續。

 

第二天,荊某給盧某寫下了欠條,到銀行開過帳戶之后,盧某按事先的約定往荊某的公司賬戶上轉了100萬元。

 

426日,驗資結束。盧某準備讓荊某抽回注冊資本還給自己,狡詐的朱某提出要求:“把錢往荊某的工行卡上過一下,增加流水(增加銀行卡的貸款額度)。”盧某隨即上當。因為臨時需要用錢,盧某先向自己的帳上轉了15萬,剩下的85萬都轉到了荊某的個人工行卡上。為了迷惑盧某,荊某將身份證和銀行卡都交給了她。

 

銀行內,荊某按照朱某事先交代的故意輸錯銀行卡密碼拖延時間,并慌稱上廁所逃之夭夭;銀行外,朱某安排幫手,在電腦前利用網上銀行將荊某工行卡內的85萬元轉走了83萬。短短幾分鐘內,盧某并不知道自己的83萬已經“不翼而飛”。

 

10分鐘,1個小時,苦等荊某不來的盧某才恍覺上當,隨即前往派出所報案。

 

各自分贓,最終獲刑

 

得手后,朱某、荊某開車離開鎮江,在無錫某處進行了分贓。朱某分得63萬元,剩下的22萬歸荊某,分完贓款后,倆人各自回老家,并拿著這筆錢償還了各自的債務。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135月,公安機關將兩人抓獲歸案。案發后,被告人荊某主動退出贓款137670元,已發還被害人。

 

法院經審理認為,兩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85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尚未追繳的贓款應當繼續予以追繳。最終判處朱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荊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朱某不服,上訴至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予以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