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的羊肉
作者:趙建峰 戴健 發布時間:2013-12-31 瀏覽次數:797
原本是相聚團圓的日子,可誰也沒有料到,一塊羊肉卻讓家人自此陰陽兩隔。而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一個多月后,家人再次因為同一塊羊肉而中毒。自此,家人才意識到羊肉有毒。
孫女滿周歲,買來羊肉埋隱患
2012年11月20日是如東縣馬塘鎮李某孫女玲玲的一周歲生日。早在一個星期前,李某就打電話給親家公,讓他通知兒媳婦到時候將孫女帶回家過幾天。李某五十多歲了,自己的兒子一直在南通一家船廠工作,將近三十歲才結婚。不過值得高興的是,結婚后不久小夫妻兩就生育了一個可愛的女兒。婚后小夫妻兩一直在南通生活。乘著孫女滿周歲,李某想看看孫女,于是便早早地打了電話。接到電話后,兒媳婦蘭蘭也想著平時沒空回去,于是提前向單位請了5天的假,給婆婆回了電話,說好了20號當天回去。
11月20日下午3點左右,兒媳婦蘭蘭帶著女兒琳琳和自己的母親來到了婆婆家。看到兒媳婦和孫女回家,婆婆孫某心里樂開了花,催促丈夫李某去買點熟菜回來。二十分鐘后,公公李某帶著冷切羊肉、嗆白蝦等熟菜回來了。蘭蘭和媽媽、婆婆們便一起張羅著做飯。
羊肉有異味,數塊羊肉別人間
公公李某買好菜后,推著摩托車就準備出去。兒媳婦蘭蘭便說“馬上就吃飯了。這么晚你還去哪兒啊?”李某答到“到時候你們先吃吧,我去收個賬就回來。”說著李某推著車就出去了。
七點鐘,蘭蘭擺好了公公買回家的羊肉以及白蝦等菜,便召喚母親及婆婆一起吃飯。蘭蘭先夾了一塊羊肉,因為不習慣吃肥肉,蘭蘭用口將肥肉剔了,然后咽下了瘦的部分。但她發現羊肉有點柴油味,因為擔心說出來婆婆聽到了心里不舒服,蘭蘭便并沒有說什么,但也沒有再吃羊肉。蘭蘭的媽媽吃了一口后發現了同樣的問題,于是便也沒有再吃。因為婆婆孫某一直覺得羊肉有羊騷味,所以也沒有吃羊肉。三個人吃完后,婆婆孫某開始收拾碗筷,并將未吃完的菜收進了碗櫥。
八點鐘左右,李某回來了。見大家已經吃過,他端出了碗櫥里的菜。妻子給他盛了一碗粥。吃了幾塊羊肉后,他說到,今天這個羊肉不好啊,有柴油味啊。”聽到公公也這么說,蘭蘭也附和到“是的啊,我吃的時候也發現了。”之后,李某也沒再吃,并交代妻子說“今天這個羊肉不好,還買了46塊錢呢,明天去退了。”之后,妻子孫某將羊肉用塑料袋裝起來放在了桌子上。
隨后眾人收拾一番后便各自睡覺了。晚上十點鐘左右,妻子孫某發現丈夫李某從床上坐了起來,丈夫說自己冒冷汗,眼睛發花。一會丈夫頭痛得只能趴在床上。看到丈夫不對勁,妻子孫某趕緊喊來兒媳婦等家人。眾人來了之后發現情況不是很好,趕緊打電話報了120。20分鐘后,120趕到,醫生在查看后,告訴李家人說李某已經去世了。去世的原因應該是急性病,如果需要知道具體的原因,需要進行尸檢。家人聽后也覺得應該是急性病,就沒有提出尸檢。
辦事缺一菜,再次中毒進醫院
之后,家人開始給李某料理后事。12月31日是李某的“六七”,當天家里有一桌人吃飯。妻子孫某在準備菜的時候,想到了冰箱里還有沒吃完的羊肉,便取出來切了做了一個冷菜。
當時,李某的父親李某某吃了一口羊肉,感覺不好吃,遂讓廚師加工一下。孫某也吃了一口,發現確實不好吃,有柴油味,就將吃的吐在地上,后被鄰居家的狗吃了。廚師于是將羊肉回鍋加工了一下,之后羊肉被一桌人吃得差不多了。
孰料吃完后,李某的父親及母親均出現流口水、嘔吐以及腹瀉的現象。發現情形不對后,家人趕緊撥打了120。當天晚上兩人被送至如東縣人民醫院進行治療。經醫院診斷后發現,兩人系急性有機磷農藥中毒。
李家人將前后的事情聯系起來后認為應該是食用的羊肉有毒。2013年1月1日,李家人撥打了110。
報警當天,鄰居跑過來說,自己家的狗昨天吃了羊肉也死了。自此,一家人更加堅定了羊肉有毒的想法。
1月7日,如東縣公安局將剩余羊肉和狗胃委托江蘇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進行鑒定。1月16日,江蘇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作出鑒定報告,鑒定意見認為:加工后的羊肉中出現了對硫磷特征,但狗肉中未出現。因李家人對鑒定結論存在疑問,1月25日,如東縣公安局將加工后的羊肉和狗肝委托公安部進行鑒定。公安部鑒定后認為:羊肉中出現對硫磷特征,狗肝中未檢出。
此后,如東縣公安局又對羊肉出售人員進行了調查。經調查發現:熟食店的經銷人江某與妻子開了一家小飯店,平時兼營熟食出售。但當天江某出售的其余羊肉未出現問題。進一步的調查發現,江某出售的羊肉來自通州的羊肉經銷商伊某。伊某則已經專門從事羊肉販售二十余年,每天出售羊肉一百余斤。當天伊某出售的其余羊肉也均未發現有問題。公安局進一步走訪調查了江某飯店的服務員、李某鄰居以及親屬等人,均未發現有犯罪的跡象。最終,公安局認為沒有犯罪事實,遂依法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
刑事未立案,民事賠償上法庭
對于公安機關沒有犯罪事實的說法,李某家屬不是很認可。李家人認為李某不是病死的,那他的死就是冤枉的。加之李某平時沒有深仇大恨的人,現在這樣死了,食物中毒的可能性很大。基于此,李某家人在公安機關調查結束后,又將出售羊肉的江某與提供羊肉的伊某訴上了法庭,要求兩人共計賠償40萬余元。
李某家人認為:李某及其父母均在食用羊肉后出現問題。李某因此死亡,而李某的父母因此中毒住院,同時公安機關的鑒定認定了羊肉有毒。所以,羊肉經銷者和提供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庭審中,兩被告認為:關于李某中毒死亡,僅僅是李家人的推測,李某出事后未經尸檢已經火化,加之醫院當時作出的病情證明書也認定李某可能是死于急性疾病等。所以不能認定李某是因羊肉中毒而死。關于李某父母的中毒問題,因相隔時日已久,李家人并無證據證明后來送檢的羊肉系購之被告處。同時,兩被告的經營均領取了合法有效的執照,并不存在任何過錯,所以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
庭審后,審理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就現有的證據確實無法證明羊肉與李家人受傷害的關聯性。
峰回路轉,多方協調解糾紛
在案件審理無法繼續進行的情況下,法院聯系公安以及地方政府部門,組織雙方進行了多次協商。近日,兩被告同意補償李家人共計5萬元補償。該案終于落下帷幕。
盡管該案最終調解結案,但是本案中卻有不少值得深思的地方。不少人喜歡購買街邊熟食,方便而且便宜。但是街邊熟食的食品安全問題卻一直令人堪憂。而且一旦出現問題,維權舉證上會面臨很大困難。為此,該案審理后如東法院正著手向有關部門發出關于加強熟食安全管理的司法建議。同時,也希望廣大市民為了自身安全,盡量購買包裝完備的食品。